如何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 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 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劳务报 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 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 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计算公式:(1) 每次收入不足400
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一800元) ×20%(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1 — 20%) ×20%(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 额× (1—20%)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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