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与仲裁申请有哪些区别?
订立仲裁协议与提出仲裁申请,是两种不同的法律 行为,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是:(1) 性质不同。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 仲裁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合同文 书;仲裁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解决合同争议,根据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以书面形式即仲裁申请书,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审理,它是一 方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仲裁文书。
(2) 内容不同。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申请仲裁的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而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①当事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职务;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3) 效力不同。仲裁协议解决的是能不能申请仲裁和仲裁能否执行的问题;而仲裁申请解决的是能否立案 受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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