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1、依照事故认定书说,A对B承担主要现任;A对C、D、E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但A已经成为地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其民事赔偿责任依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即A只以其遗产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不足部分不再由他人承担责任。这里
要注意的是其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是A的财产即遗产,防止对其妻子侵权。
2、Z虽然是出于帮忙借出自己的身份证给A登记,但国家对机动车辆是实行产权登记的,以登记的车主为法律上的车主,所以,Z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非他能够证明自己身份被A所用他不知情,但这很难成立。
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能在赔偿诉讼中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
4、接下来十天内由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5、法院应判以A的遗产先行赔偿(但应保留被扶养人的生活费),Z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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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A作为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A已经死亡,根据法律规定,A应承担的责任应该以A的财产承担,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你提供的情况A无财产,那么已经死亡的A的责任免除。
其次,Z虽然是登记的车主,但是实际上对于该车不享有任何的权利,A拥有驾驶执照,也非在为Z工作中造成事故,Z不承担责任。
三,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为死者的近亲属〉
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的,下来主要是赔偿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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