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到期我的这个房子涉及得到3方,我方,房东,和转让门面给我的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今年7月的时候我承接了丙方转让的门面,装让费为两万元。合同签了一年,从2007年9月26到2008年9月26.由于和丙方是朋友也没有经验所以当时没见房东。
9月初的时候房东说要涨房租(房子是9月26日到期)在我们的商谈之后房东承诺不再涨价,可以继续签约,但是当时没有签订合同。
但是第二天房东就变卦了,说不租了,让我搬出来,并且说房子在转让的时候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所以他不跟我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并且和丙方说过装修概不负责。
房东说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明天就来收房,我的损失让我直接去找丙方,退我两万的转让费。实际上当时的转让费就是装修费。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我想问一下几个问题:
1.我现在还想继续的租,听说现在新的合同法规定,装修费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索取赔偿
2,房东现在不跟我商谈,他只承认丙方,收回的是租给丙方的房子,我就必须要搬走对吗?我的权利没有任何保障吗?
3,法律有规定房东要收回门面需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承租方呢?
谢谢
转租门面这个我最清楚不过了~~~~我每年把门面转来转去最少7,8次.....<br/><br/>1,转让是必需经过业主的,否则转让无效~~~~<br/><br/>2,房东有不继约的权利,法律并没有说多少天,要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么样写明的,如果房东不续签,那么你们这个门面就要被收回去了,那么你的转让费就用全亏了~~~<br/><br/>3,因为你们私底下转让,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那么根本上就不算正式的转让,所以房东的对口人实际上还是丙方,而并不是你,就算是和房东续约合同,也是房东和丙方续约,而并不是同你续约~~~<br/><br/>4,合同法没有这项规定,如果房东不续约,是不会赔你任何费用的,(如果和那种开发商签的合同,人家在合同那还会硬性规定一条,门面一切的固定装修,临走时不得拆除与破坏),但是你们这个不是很专业,我想应该没有写到这一点,所以万一他不租给你了,你只可以把所有东西破坏了再走~~~<br/><br/>5,转让门面是存在风险的,你转让门面之前你要必需意识到~~~<br/><br/>6,其实这种情况,想解决也不是很难,主要是看房东的意思,其实房东只不过就是想加租金,这种事情我遇得太多了,通常给他加一点点租金就行了,这个主要是靠你的谈数技术,基本上房东收回门面也应该是出租,如果你和对方出相同的租金,房东一般都是先签给原租户的,总比好过整个门面丢了~~~~<br/><br/>我不知道你们那个门面的位置还有其它的怎么样,我转一个门面都是5万左右(空门面)这个关键就是靠你们怎么谈罢了........千万不要和房东的关系搞差了~~~<br/><br/>可能你的口材不太好,这种事情如果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