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这样的二手房,风险大吗?在江西,玉山,卖一处别人低债的二手房,又找不到第一个债主,是第二人,因为替代第一债主还了银行的贷款,而得到第一房主的房产证,如我想购这房,至少要五年以后才能要到房产证,如现在要房产证,就要交好多的税费。请问:这房子,还是用第一房主的名字领的房产证,而第二房主只有替第一房主还银行的证据,房子并没有过户给第二房主,也就是现在我想从他手上购房的第二房东,购这样的二手房子有多大的风险
风险挺大的,因为这套房从法律角度来说还是属于第一个房主的,设想一下,你如果购买这套房,你的钱肯定是给第二个房主的.但还拿不到产权证,如果第一个房主回来找你,即使打官司你也赢不了,最多是法院判第二个房主将钱退还给你,你还是得不到这套房,这样的话你不是自己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