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问题我最近买房,房款是按揭算的,定金及首付已付,但是正式合同还没有签,先前卖房承诺交房后90个工作日给房产证,但要签合同时确只是说一个月以内给有关部门相应证件去办房产证,合同上不写买方什么时候能拿到,当我要求时售房处经理说不能更改合同,就这方面问题,我提问,我是不是能够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增加合同附件,如果我不同意合同上面的条款,不签合同的话,我已效的首付和定金是不是能如数退回?
你不是还没有签正式合同吗/那你的首付款怎么都付掉了,法律有明确规定:签定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至于你以下的问题,合同没签,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可以做一份通过双方协商的补充条款,明确注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如未按期办理出算违约,要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约定);还有你最后说的,首付及定金是否能如数退回,那就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约定书上有没有注明关于违约后的赔偿问题了,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违约金的,那就要看约定书上注明的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