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5月5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成交价为12元。A公司另支付相关交易税费500元。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11元。2009年甲公司的股票市价大幅度下降,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8元。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甲公司股票(成本)120500贷:银行存款12050008.12.31该股票的公允价值=10000*11=110000元该股票账面成本=120500元该股票应确认的减值损失=110000-120500=-10500元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5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甲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1050009.12.31该股票的公允价值=10000*8=80000该股票账面成本=120500元该股票应确认的减值损失=80000-120500=-40500借:资产减值损失405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5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甲公司股票30000【最后一个分录里面为什么资产减值损失不是用80000-110000?他不是根据市价调整过了吗?】2)以下3个关于增指数要不要转出的问题我有点搞混,知识概念不清晰。1)购入需安装设备,安装时领用材料时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2)自建厂房,购入工程物资,领用物资时借:在建工程贷:工程物资3)工程领用原材料时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能否帮我归纳整理一下,特别是第一个分录,为什么不用进项税转出啊?】会计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问题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长期资产(非流动资产),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属于正常范围,应按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表;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严重下跌超出正常范围(下跌幅度达20%以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就要计提减值准备,这就会影响利润表,它的减值强调价值暂时不会恢复。减值的计提是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明细科目)为计算基础,不是以上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账科目为基础,因此会得出以上结果。
2、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建造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其使用的材料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记入材料物资的成本,就相当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不进行价税分离。企业购入用于建造车间厂房的工程物资,由于车间厂房属于不动产,属于营业税范围,因此购入的工程物资成本是价税合计,在建造固定资产领用时不用转出进项税额;但如果建造非应税的固定资产领用是原材料,由于原材料主要用于产品生产,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成本中并未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单独记账,当建造车间厂房领用原材料,说明原材料改变性质,用于非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要转出,不能再抵扣。工程物资与原材料成本项目不同,工程物资成本中包含进项税;原材料成本中不包含增值税。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属于长期资产;原材料是存货,属于流动资产。
3、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动产,如设备;另一类属于不动产,如房屋建筑。领用原材料用于建造动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第一个分录);领用原材料用于建造不动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第三个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