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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好像不可以
将资料转到现单位,现单位肯定有义务给你继续缴纳社保,但社保的基数需要根据你现在的工资及现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过,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最低社保基数);至于公积金则是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定不一样,大城市在此方面规范些是应该给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但小城市对此项不做硬性规定,是根据企业的效益和体制而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正在商业贷款还款期,是不能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的
只要是用于买房的贷款,贷款人是你或是你爱人的,就可以用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程序 评估→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5、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 (2)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申请表上所盖的章是必须与公积金所交的单位一致,因为你是单位的职工,单位才可能帮你缴纳公积金,那收入证明就必须由此单位出具才行。
1、首先这种情况肯定是你违约了; 2、开发商可能的处理办法:(1)按合同规定处理;(2)你去找开发商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再按补充协议执行。 3、开发商会采取什么处理关键看销售行情,如果销售非常好,开发商会倾向于要求你退房或向你索赔;如果销售情况不好,你找开发商协商延期付款,开发商会很容易接受的,但你要讲究谈判方式。 4、我是搞开发的,有问题可以继续问我。
律师回答: 您好: 实践中,您购房的商业贷款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 根据政策,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房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您使用商业贷款,则不能将商业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但您可以在偿还商业贷款后,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
不用身份证,拿公积金卡到到你的公积金缴纳银行柜台可以查询
家装就可以提取很方便
如果你的买家这次办理的是纯公积金袋款,则贷款下放时间为20+7=27(注:20是指交易所审核制作你买家的新产证所需的工作日;7是指置业担保公司见证买家新产证做出真实有效并办理贷款发放的工作天数)又如你买家所办理的是组合按揭(商业+公积金),则贷款下放可提前近一周的时间。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你如已经交过住房公积金了,就应该有张住房公积金卡,凭这张卡上的号码和密码,就能查询了呀。
公积金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前者是所有者或其他人投入公司,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的财产;后者是公司从利润中留存的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因为你对公积金的说法不是很清楚,我就讲一下我自己的解释: 1、已存的公积金部分可以在签订购房后同后,拿合同原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2、利用公积金还款的,具体要看该开发商是否是你所在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相关的还款协议。这个除特殊情况,一般是很难办到的。
首先,新单位不给你交纳公积金是完全违法的行为。请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新单位不交纳公积金的行为理论上是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的。但是中国的国情使你如果这样做了很有可能丢掉你现在的饭碗。你可以策略一些向单位领导提出这样的要求。有时侯他们也会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又不乡失去现在的工作,那你可以试着和领导商量,能不能由你单位帮忙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但费用由你自己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呵呵!您不要觉得憋气啊。这也是不得已) 至于你以前的公积金,则不用担心因为 第一章 第三条 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没有续缴的话,是不可以贷款的。 第三个问题。完全可以。你只要出示婚姻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就可以了。条件是你妻子在公积金续存中。 最后的问题一开始就已经回答,不在赘述。
打个比方吧,假如的买了一套房,贷款10万,用10年的时间还,如果是等额等息的话,打比方10年的利息是20000元,那你每个月的利息是167元/月,再加上本金的833元/月,这就是等额等息的还款方式,好多人取这种还款方式, 第二种就是递减还款法,就是每个月的利息和本金是不一样的,
首先要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要是每月200元基本可以贷28万, 公式是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每月工资-400元(生活费)÷公积金利率表(带多少年)可推算最高贴息额度 200元÷8%=2500元-400=2100÷103.41(利率)=贷款额
1、可以的; 2、向公积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首先要告诉你,好消息,你的房子是能够再卖出去的,不过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你的产权证必须要拿到手(没有产证的交易属非法买卖行为)。 第二,你得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钱还清,把借贷的债务注销掉。 第三,就是你的费用了,有全额营业税、交易税、印花税。 注:全额营业税:成交价的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交易税:产证面积乘以2.5元 出售的方法:你可以委托合法的正规中介所挂牌出售。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好像是不能改的,你可以问一下你们那的银行。
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开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你的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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