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水管漏水,物业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我家的房买于1999年下半年,2000年入住,为9层。2003年8楼的住户就开始反映他家楼顶有渗水直到现在。物业和我们都一致估计有可能是我们家客厅中央的进水管有破损。(但在我们家地面没见有水渗出)问题是我家导致楼下渗水的这条水管是当初开发商铺设的。现在物业管理公司想要打掉我家的厅,将可能是破损的进水管换掉,估计要几千块。我有权拒绝物业管理的重建要求吗?还想知道如果我答应了,那这笔相关的费用到底该谁出?是我吗?谢谢大家!真的很急!!!
上面的朋友回答相当详细,可参照其答案.我补充点点哈:
1、业主管道的保修期是两年,而不是一年,但都过了保修期哈;
2、我也认为客厅不应有管道。如果客厅没有管道的话,漏水可能是其它地方漏水,通过电线管槽漏水到楼下。
3、如果不是上面的朋友说的第3种情况,就该你出全部费用了。但你可以请别公司维修,费用可能要低些。
4、不论是物业维修还是你自己找人修,必须先签合同,最好规定“?元包修好水管,并修复房子”,而不论问题是否是现在的地方。因我的经验来说,漏水的那个点的水管不一定漏水。免得到时到处敲烂还没找到问题,费用增加,别人还不干了,你家就惨了。
5、最好找外面的维修单位估个价,但是还是找物业维修,你心里有底好讲价三。如果他们真没整好又不整了的话,你就拍照保存相关证据,恢复房子继续住,而且不交物管费。
6、但楼下的住户就惨了,你也要作好吵架的准备,但最好不要吵,你都那么配合了,把矛盾对准物管三。
上帝保佑你们,问题简单,迅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