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上是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它不是私人可以购买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规定有哪几个方面?
答: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是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三、是每个职工只能拥有一则一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职工个人设立的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2、新设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限最如何规定的?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审核后的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铁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为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目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办理账产转移。
4、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记;无接收单位的应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