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企业打工,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因为涉嫌集资诈骗把他牵连进去了,开始只是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拘。家人为他请了一个律师,说是分段式的,只负责侦察阶段。在此阶段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一次,只谈了十分种,不能涉及案情,递交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消息。十三天以后收到了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涉嫌集资诈骗)。有如下问题请救:
一、取保候审听说是七天以后给答复,没有答复是不是因为已经逮捕而终结,如果不是,取保候审申请还起效吗?由律师去催问是否有必要、合理?
二、集资诈骗比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严重,逮捕是否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确凿证据,情况更加严重?
三、逮捕是否说明律师的第一阶段侦察阶段义务已经结束,进入第二阶段?
四、逮捕后进入什么程序,家属能为他做什么才能更及时、更有效地帮他。
一、取保候审听说是七天以后给答复,没有答复是不是因为已经逮捕而终结,如果不是,取保候审申请还起效吗?由律师去催问是否有必要、合理?
二、集资诈骗比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严重,逮捕是否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确凿证据,情况更加严重?
三、逮捕是否说明律师的第一阶段侦察阶段义务已经结束,进入第二阶段?
四、逮捕后进入什么程序,家属能为他做什么才能更及时、更有效地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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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批准逮捕了,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还有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吗?逮捕也是强制措施之一。 办理取保候审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全部
一、取保候审听说是七天以后给答复,没有答复是不是因为已经逮捕而终结,如果不是,取保候审申请还起效吗?由律师去催问是否有必要、合理?
二、集资诈骗比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严重,逮捕是否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确凿证据,情况更加严重?
三、逮捕是否说明律师的第一阶段侦察阶段义务已经结束,进入第二阶段?
四、逮捕后进入什么程序,家属能为他做什么才能更及时、更有效地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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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批准逮捕了,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还有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吗?逮捕也是强制措施之一。
办理取保候审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
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2、逮捕也是处于侦查阶段,只有到检察院公诉科才是转入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的任务并未完成。
3、家属可以要求律师代为申诉、控告、提供法律咨询、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等。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条: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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