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武汉市开计划生育证明书需要哪些资料?

武汉市开计划生育证明书需要哪些资料

全部回答

2014-04-09

220 0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
  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
    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  **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