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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地狱中的鬼受完刑法后没有投生为人前鬼在地狱在干什?

佛教地狱中的鬼受完刑法后没有投生为人前鬼在地狱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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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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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道教地狱说   道教从一开始就以为泰山神管生死,管鬼,因而说鬼城就在泰山脚下的蒿里山。   也许由于蒿里山太小,容不下那么多鬼魂,与东岳大帝、泰山府君的身份也不相配,于是又把鬼都改迁至四川酆都(现酆都县)平都山。
     酆都城外的平都山,原是道教的洞天福地之一,据说仙人王方平和阴长生都是在这里得道成仙的,但后来却成了道家的鬼城,至今仍然十分有名。     按照道教的说法,人死之后鬼魂都得往酆都聚齐。
     到了鬼城,首先得有路引即通行证。路引由酆都城隍发给,上面写着:「普天之下必有此引,方能到酆都地府转世升去」。 而在四川酆都县,旧时这种路引直接就是由县政府发卖,上面还赫然盖了红色大印。
     有了路引,接着就要过奈河桥。     此桥在善人眼里如平坦通途,而在恶人眼里则险恶无比,过桥真比登天还难。   桥下则是奈河,又称血水池,池水不仅恶臭难挡,而且忽冰忽热,冷起来如冰,热起来似火。
     桥下则是奈河,又称血水池,池水不仅恶臭难挡,而且忽冰忽热,冷起来如冰,热起来似火。   水中又有恶鬼毒虫。     恶人的鬼魂到此,万无一失地都会坠入池中,先受第一次煎熬。
     从桥上通过或从血水池中爬出,下道手续则是过鬼门关。   恶人少不了又是一顿苦打。   过了鬼门关,便到了判官府。   判官府主管仔细审查拘来的鬼魂的功过罪孽。   审查的办法有两种:   一是查善恶簿,鬼卒们会找出鬼魂一生的功过记录,放在大天平上相较;   二是把鬼魂带到照孽镜前让其现形,凡有功过均会历历在目地重现一次。
       经过审查,便会将鬼魂分为两类;   行善者即刻超生,重新转世为人;   行恶者区别罪行类别,打入不同的地狱受罪。   地狱据说有二十四座,又有说十八层,各种刑具一应俱全,倒悬、肢解、剥皮、挖心、洗肠、分锯……凡人间能想象出来的,绝对少不了一件。
     罪轻,受罚过后即可投生入世;罪重的,恐怕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凡获准投胎的,还得到孟婆那喝一碗迷魂汤,好忘掉前世恩怨和地狱中的情形,然后才由鬼卒分送到应该去的各家各户,「哇」地一声,变成从娘肚里爬出来的小儿郎。
     这是道教所说的经历地府阴曹的手续程序,佛教的恐怕还要精细一些,我们只能从简介绍。   (2)佛教地狱说   佛教进入中国逐渐演变成十殿,分别由十位阎罗掌管。     第一殿,阎罗王为泰广王蒋,专管人家寿夭生死。
     善人寿终,到这里接引超生,或再投富贵人家,或阴司任职留用;功过相半者,仍投人身;过大于功者,则依次发往以下各殿受苦。   第二殿,阎罗王叫楚江王历,掌管剥衣亭寒冰地狱。   凡在阳间伤人肢体、奸盗杀人者,推入此狱受苦。
       期满后转押第三殿。   第三殿,阎罗王叫宋帝王余,掌管黑绳大地狱。   阳间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受苦,期满转押第四殿。   第四殿,阎罗王叫五品王吕,掌管剥戮血池地狱。
     凡世人抗粮赖钱、交易欺诈者,推入此狱受苦,期满押送第五殿。   第五殿,阎罗王叫包拯,就是赫赫有名的包青天包大人。     包大人原任第一殿阎罗,但他经常把枉死、屈死的鬼魂放回还阳伸雪,也算有失职之。
     因而降调此殿,掌管叫唤诛心大地狱。   凡入此殿的犯人,都要先解上望乡台,让其亲眼看看家人因受株连遭殃受祸各事,然后下狱钩出其心肝,掷于蛇食,期满再发第六殿。   第六殿,阎罗王叫卞城王毕,掌管枉死城。
       凡阳间怨天尤地之人,入此狱受苦。   第七殿,阎罗王叫泰山王董,掌管碓磨肉酱地狱。   凡阳间取骸合药,离间他人至亲至戚者,入此狱受苦。   第八殿,阎罗王叫都市王黄,掌管热闹闷锅地狱。
     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烦恼者,入此地狱受苦。   期满后押送第十殿,发配投生畜类,永远不入人道。     第九殿,阎罗王叫平等王陆,掌管刑法最惨最狠的铁网阿鼻地狱。
     凡阳间杀人放火,斩绞正法者,解到本殿后,先得把空心铜柱烧红,使犯人手足相抱,烫烬心肝,然后才发入地狱受苦,直至当初的受害者个个已经投生再世,这些鬼魂才准提出押交第十殿。   第十殿,阎罗王叫轮转王薛,专管对历经各殿解到的鬼魂清算功过,核定等级,然后发往四大部州投生。
       投生的去向有六种,俗称六道,即地狱、恶魔、锇鬼、畜生、人、天。   究竟向何处去,则视各人善恶而定。   在投生为人的这部分中,则又有荒蛮之地与富庶之乡,贫苦之家与富贵显宦等等各种区别。
     破地狱   即越过地狱,到枉死城拯救那些因意外死亡的亡魂。  道教称为叩关是由佛教相传而来。道教徒随俗,称之为“破地狱”当中设有座位安放亡魂,俗称“开位”。然后在三清坛外设坛,由二三十人诵经,称为招魂使亡魂接受功德。
  于旧历二十三、二十四日进行。   【破地狱文】   依法力得免地狱苦难之讽诵文。其主要根据如下:(一)出于新译华严经卷十九(大一○•一○二上):‘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唐文明元年(684)洛阳之王明干未持戒修善,死后堕地狱,时地藏菩萨于门前授此偈,且告之诵此者可免地狱之苦。王入殿内对阎王诵此偈,依法验免堕地狱,且声音所及之处,罪人皆得度脱。
  三日后王复苏,向空观寺僧定法师叙述此事经过。华严经大疏钞卷十九及宗镜录卷九亦皆述及此事。     (二)出自无量寿经卷下(大一二•二七三上):‘其佛本愿力,闻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国,自致不退转。
  ’唐代玄通律师一日远行宿野寺,闻邻房之人诵此文,后因破戒,死堕地狱,于阎王殿中诵所闻之偈,阎王大惊,遂礼拜之。   (三)观无量寿经谓称念‘南无阿弥陀佛’佛号,可灭众罪,免地狱之苦。     (四)出自法华经卷一方便品‘十如是’之文。
  又同经卷二譬喻品(大九•一四下):‘如来已离三界火宅,寂然闲居,安处林野,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众生悉是吾子,而今此处,多诸患难,唯我一人,能为救护。’又同经卷六寿量品(大九•四四上):‘每自作是意:以何令众生,得入无上道,速成就佛身?’   (五)指‘唵阿谟伽尾卢左曩’等光明真言。
    闻此咒二三七遍,一切罪障皆悉除灭。若身堕恶道,以真言加持土砂一○八遍,散于亡者尸骸上,或墓上,亡者依此加持力,应时即得光明及身,祛除诸罪报,舍离所苦之身,往西方极乐国土,莲花化生,直至成佛,终不堕落。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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