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尔滨日报登的“发放2004
本次报废汽车资金补贴范围包括: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0月25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我市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
其中,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大于4500kg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载客汽车。 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大型载货、载客汽车范围。
市经贸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凡是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行政事业法人证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有...全部
本次报废汽车资金补贴范围包括: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0月25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我市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
其中,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大于4500kg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载客汽车。
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大型载货、载客汽车范围。
市经贸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凡是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行政事业法人证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市经贸委申请并填写,市经贸委对《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审核无误盖章后,由车主单位或个人到市财政局审核盖章,然后到指定工商银行领取报废汽车补贴资金4000元。
本次补贴截止到2004年1月31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