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我是广西桂平人,我老公是广
夫妻投靠办理入户程序、时限
申请入户材料包括: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入户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 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4、申请入户人(指18—60周岁)系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申请人将申请入户材料交至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内勤,填写《入户申请表》,领取《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理户口责任书》。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领导20个工作日内审...全部
夫妻投靠办理入户程序、时限
申请入户材料包括: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入户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 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4、申请入户人(指18—60周岁)系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申请人将申请入户材料交至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内勤,填写《入户申请表》,领取《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理户口责任书》。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领导20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
派出所户籍内勤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上报市局户政处审批。
市局户政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后2日内,派出所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审批合格的,派出所将市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交由申请人回原籍迁出户口。
申请人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报告
南宁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所在地),(农业/非农业户口)。本人于 年 月 日与(配偶姓名)结婚,现一起在南宁市 路 号(某小区) 栋 单位 号内居住。
根据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本人配偶的条件已符合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为方便我们夫妻俩在南宁的居住和生活,本人申请,将本人配偶(姓名)的户口从现户籍所在地迁入本市。
配偶的基本情况如下:配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情况),(农业/非农业户口),(如是非农业户口,须说明目前是处于待业状态还是在职状态)(职业情况)。
特此报告。
申请人:(手写签名)
时 间:
注:准备材料时请统一用A4纸
材料用钢笔签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