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定的三方协议时并没有签字,交表的时候,用人单位看都没有看就帮我签了字盖了章,而且拿了一张协议。后来的两份我签了字。也就是用人单位的那分我还没有签字。
请问这分协议生效了吗?
这样做表面上看似乎钻到了一个空子,而实际上为维护你将来的权益埋下了隐患,存在很多潜在的危险,万一合同中对自己不利条款的情况出现,对您将会产生很坏的后果,如果对方推卸责任,问题解决起来就很麻烦;当然,如果是对用人单位不利的条款的情况出现也会找到借口为自己开脱或减轻责任,你即使可能会占到一些便宜,也是侥幸或是冒险。 但是,这样做违背了签订合同必须的“合法、自愿、公平”原则。作为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我认为,不论你是疏忽大意还是存在主观故意,我都建议你补签一下为妥。
理由是:凡是要签定合同的事,一定会涉及到某种交易,整个交易过程中,合同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会与其他收据、付款凭证、提单、发票、收...全部
这样做表面上看似乎钻到了一个空子,而实际上为维护你将来的权益埋下了隐患,存在很多潜在的危险,万一合同中对自己不利条款的情况出现,对您将会产生很坏的后果,如果对方推卸责任,问题解决起来就很麻烦;当然,如果是对用人单位不利的条款的情况出现也会找到借口为自己开脱或减轻责任,你即使可能会占到一些便宜,也是侥幸或是冒险。
但是,这样做违背了签订合同必须的“合法、自愿、公平”原则。作为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我认为,不论你是疏忽大意还是存在主观故意,我都建议你补签一下为妥。
理由是:凡是要签定合同的事,一定会涉及到某种交易,整个交易过程中,合同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会与其他收据、付款凭证、提单、发票、收条等产生必然联系,这些凭证会连成一个证据链互相印证。
如果合同各方已经实质性开始履行协议,即使某份合同漏签,都不影响合同整体效力对你和其他两方的约束力。一旦合同产生争议,不论是调解、仲裁还是判决,你没签字的行为可以视为不诚实的欺诈行为,法律上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不管是对方证明你有过错还是你向对方证明自己无过错,都会有一方会出示合同,合同一经出示,在争议正式解决之前你就输掉了第一招。
退一步说,哪怕是对方有错,最多就是合同审查不严的错,不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况且,做人应当堂堂正正、坦坦荡荡,既然有资格享受权利,就要有勇气承担义务,起码要做一个诚信的人,在一切社会活动中才会心安理得。
希望您能理解这是我对你善意忠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