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是记录时间已经超过5年的不良信用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如果超过5年时间,不良信用记录仍然存在,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将会被责令整改或者面临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个人信息被盗用、冒用,办理的信用卡或者贷款出现逾期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且到银行填写否认办卡或是贷款的声明书。一旦确认你说的情况属实,银行会立即修改不良记录。 第三类是一些特殊群体因特殊事件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比如战地记者、武警、医护人员,因为突发事件,出现了逾期,这类人可以到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并把证明拿给相关的银行,银行认可后会考虑修改不良的记录。第四类,由于银行或者征信机构过失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以上四类情况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都是可以修改的。另外,银行对于因年费和信用卡小金额欠款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也持宽容的态度。但是尽量还是不要拖欠银行的钱比较好,因为不良信用记录修改起来一般比较麻烦。为了让每个人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征信状况。《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2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另外个人还可以上网免费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一个人可以定期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对于有异议的部分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及时修改。但是小M在此提醒一下,在短时间内频繁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的人也不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因为个人征信查询次数上看,银行会认为你最近非常缺钱又贷不到钱才如此频繁地查个人征信。所查询也要适度!
并不是所有的信用记录都会影响房贷。有些不良的房贷记录是可以修改的: ①信息被人盗用、冒用导致的不良记录,客户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到银行填写否认办卡或是贷款的声明书。一旦确认贷款或是信用卡与客户本人无关,银行会立即修改客户征信记录。 ②因欠年费引起的不良记录,客户可以到相关银行开证明消除记录。大多银行对于这种“不良”持宽容态度。 ③客户因信用卡小金额欠款未还造成的不良记录,当持卡人还了最低还款额之后就视同正常还款,银行会消除不良记录。 ④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战地记者或是武警、医护人员,因为突发的情况,延迟信用卡还款,而导致出现信用不良记录,客户可以到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提供给银行,银行可以修改客户征信记录,并且对于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