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到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工商...全部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到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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