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主卡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含);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16周岁(含)。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工作证明文件(以下所列各项选择提供一项):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工作证、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辅助证明资料 1、收入证明文件(以下所列各项可选择提供):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本行定期存单、所得税扣缴凭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2、住房证明(以下所列各项可选择提供):自有房产证、自有住房按揭首期付款凭据等资料的复印件。 3、自有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四、固定额度调整申请材料 1、近期连续3个月我行或他行含代发工资的流水对账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 2、近期连续3个月或上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近期3个月内公积金受理查询单并加盖公积金中心业务章。 4、近期3个月内社保缴费基数查询单并加盖社保中心业务章。
申请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能力的自然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主卡,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申领附属卡。 使用条件:具有消费信贷、预借现金等功能,享受循环信用、可享受最长56天免息还款等待遇。 持卡人凭卡可在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发卡银行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消费;在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自动取款机(ATM)上或在发卡银行指定的取现网点、自动取款机(ATM)上提取现金,并享受发卡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单位卡不能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