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卡客户须为年满十八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稳定收入及资信良好; 3)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十六周岁。
一、申请条件 主卡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含);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16周岁(含)。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工作证明文件(以下所列各项选择提供一项):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工作证、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辅助证明资料 1、收入证明文件(以下所列各项可选择提供):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本行定期存单、所得税扣缴凭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2、住房证明(以下所列各项可选择提供):自有房产证、自有住房按揭首期付款凭据等资料的复印件。 3、自有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四、固定额度调整申请材料 1、近期连续3个月我行或他行含代发工资的流水对账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 2、近期连续3个月或上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近期3个月内公积金受理查询单并加盖公积金中心业务章。 4、近期3个月内社保缴费基数查询单并加盖社保中心业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