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有点粗心,有一次吃了一瓶过期一年多的消炎利胆片,不知道对身体是否有影响
应该没多大的问题。首先我们来看药品有效期的概念:在药监局成立之前,我国的药品标准只对抗生素、生物制品等少数的特别一类的药品规定了有效期,如我们知道的抗生素其有效期一般规定在1。5--2年,后来到了九十年代中期,由于媒体报道了在我国北方一城市的药品经营企业大量收购并销售了生产时间很早的药品(这些药品大多数未规定有效期)的事件,原卫生部药政局规定除已规定了有效期的药品外,其他药品的有效期一律定为五年(中成药原来一直未规定有效期),超过此期限的一律作劣药处理。 这是我国药品政策的一次大调理。全国人大对1985年版的《药品管理法》进行修订时,明确规定超过有效期、未标明或修改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全部
应该没多大的问题。首先我们来看药品有效期的概念:在药监局成立之前,我国的药品标准只对抗生素、生物制品等少数的特别一类的药品规定了有效期,如我们知道的抗生素其有效期一般规定在1。5--2年,后来到了九十年代中期,由于媒体报道了在我国北方一城市的药品经营企业大量收购并销售了生产时间很早的药品(这些药品大多数未规定有效期)的事件,原卫生部药政局规定除已规定了有效期的药品外,其他药品的有效期一律定为五年(中成药原来一直未规定有效期),超过此期限的一律作劣药处理。
这是我国药品政策的一次大调理。全国人大对1985年版的《药品管理法》进行修订时,明确规定超过有效期、未标明或修改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这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从2001年12月1日起生效。
为此,我国对于药品有效期问题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然而在这种背景下,国家药品标准并未对各种药品规定有效期,仍只是对少数药品规定了有效期,而法律又规定了药品必须标明有效期,因此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各自的生产工艺、市场要求等因素,对自己生产的而标准又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自行制定了有效期并标明在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
对于问题中提到的吃了过期药品事,消炎利胆片是属于中成药,历来法定药品标准对这种药品未规定有效期。如果能确定药品本身在外观上没有起花斑、开裂、潮解等现象,可以初步确诊该药的内存质量是没降低或变化的,服用了它对身体没有害处且能正常起到药效。
建议:对生产期在五年内的中成药,如果它在外观上没有起变化,都可以服用,如果不放心的话,还是按规定期限服用。对化学药则应该严格按标明的有效期服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