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算违法吗?
南宁市2009年5月1日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的补充通告》,该通告第三条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未按通告规定进行限速改装或办理注册登记的超标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对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助力自行车骑行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押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95、96和98条之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有四种情形。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全部
南宁市2009年5月1日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的补充通告》,该通告第三条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未按通告规定进行限速改装或办理注册登记的超标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对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助力自行车骑行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押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95、96和98条之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有四种情形。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4、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看你是否符合上述情形,交警扣车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律授权,法无授权不得为,且需证据前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