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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房 离职时房子产权

我们单位的团购房,购房合同上写的单位的名字,购房时分四次向单位统一账户打的款,前三次开发商给的收据都写的单位的名字,第四次也就是尾款时开发商给的收据是我们自己的名字,购房时没有和单位签订任何其他协议,目前已经交房并且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我现在办理离职,单位要求我把房子还回去,请问1、房子的产权是应该归我们个人所有么 2、单位有这个权利把房子收回去么。(开发商说目前他那里登记的名字是单位统一的名字,要想更名需要单位出证明)

您这类房属于公房类的优惠价房,一般补成成本价房即可,给单位打款额手续都有保存否!?改名额话必须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因为所签署额购房协议只是单位与开发商之间) 因为购房款完全是由你出资,只要你能够狗提供给你四次的购房款收据,以及物业等收据,也能证明此房属于您,这个您提供这些收据要求单位出具证明(但是您需要向单位补齐优惠价部分,多少这个您就需要问单位财务了)

您这类房属于公房类的优惠价房,一般补成成本价房即可,给单位打款额手续都有保存否!?改名额话必须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因为所签署额购房协议只是单位与开发商之间) 因为购房款完全是由你出资,只要你能够狗提供给你四次的购房款收据,以及物业等收据,也能证明此房属于您,这个您提供这些收据要求单位出具证明(但是您需要向单位补齐优惠价部分,多少这个您就需要问单位财务了)收起

2018-10-29 0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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