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发生交通事故能要求肇事者责任与雇主责任发生竞合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只要是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过程中受到第三人损害的,雇员既可以请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直接要求雇主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我国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只要是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过程中受到第三人损害的,雇员既可以请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直接要求雇主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我国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规定应理解为雇员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雇主承担过错责任,即雇主有过错的承担责任,无过错就无需承担责任。所谓的相应责任,是与造成损害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力相适应。
故请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