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用支票还房贷
第一:支票用于同城清算,按说地域上没问题。
第二:支票使用上问题,你用支票还贷款。资金来源咱们不管(付款人),但支票的收款人应该是贷款人的名字(一般为自然人)。你不可能将支票的收款人写成XX银行(或XX单位),如果是这样,银行也不会受理,因为“谁的钱入谁的帐”。 所以支票的收款人为个人,这就牵扯到支票收妥后款项进入个人帐户,之后才能还贷款的问题。
第三:支票收款人为个人,关于有关付款的规定为——《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全部
第一:支票用于同城清算,按说地域上没问题。
第二:支票使用上问题,你用支票还贷款。资金来源咱们不管(付款人),但支票的收款人应该是贷款人的名字(一般为自然人)。你不可能将支票的收款人写成XX银行(或XX单位),如果是这样,银行也不会受理,因为“谁的钱入谁的帐”。
所以支票的收款人为个人,这就牵扯到支票收妥后款项进入个人帐户,之后才能还贷款的问题。
第三:支票收款人为个人,关于有关付款的规定为——《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七)保险公司的证明。(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综上所说,支票还贷完全可以,但关键是要将支票款项收妥到个人(或相关对应帐户),之后才能还贷的问题。关于如何将支票收妥,有关依据请你参考第三条所说。
以上意见供参考,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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