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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专利,乙方利用甲方的专利制造成产品,然后乙方买给丙方,请问乙方要求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费合理吗

甲方的专利,乙方利用甲方的专利制造成产品,然后乙方买给丙方,请问乙方要求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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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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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理。  1、如果乙方已经支付过专利费给甲方了,那么丙方就没必要再支付。  2、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自行实施甲方的专利并销售,那么其行为已经造成侵犯甲方专利权。  专利侵权指的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如果丙方购买商品不是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那么丙方不构成侵权;如果是,根据《专利法》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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