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现房子与开发商宣传不符?
焦点问题一:精装修不“精装”
现象:新买的精装房,但刚刚入住问题就来了,不是地板裂缝,就是墙皮脱落,附带的家具也存在问题。
律师支招: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同,在于其“精装修”方面的内容,精装修协议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做出说明。 明确精装修协议的签约主体应为开发商与购房者,这样可明确开发商是装修质量负责人。精装修协议应对精装修所选用的建筑材料予以明确约定,比如涂料、板材、管材、灯具的具体品牌及规格,都应具体明确地写入精装修协议,而不应模糊地写为“高档建材”。
如果开发商有样板间,可以拍照作为合同的附件。明确约定质量保修期,以保障出现质量纠纷时能明确界定质量标准、责...全部
焦点问题一:精装修不“精装”
现象:新买的精装房,但刚刚入住问题就来了,不是地板裂缝,就是墙皮脱落,附带的家具也存在问题。
律师支招: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同,在于其“精装修”方面的内容,精装修协议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做出说明。
明确精装修协议的签约主体应为开发商与购房者,这样可明确开发商是装修质量负责人。精装修协议应对精装修所选用的建筑材料予以明确约定,比如涂料、板材、管材、灯具的具体品牌及规格,都应具体明确地写入精装修协议,而不应模糊地写为“高档建材”。
如果开发商有样板间,可以拍照作为合同的附件。明确约定质量保修期,以保障出现质量纠纷时能明确界定质量标准、责任承担主体,督促开发商履行质量保证义务。
焦点问题二:产权证不办
现象:业主入住现在的小区已经5年了,至今仍没拿到产权证。
律师支招:调查发现,没有产权证的小区多为“烂尾房”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复杂。关于产权证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友情提醒,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对开发商做一个详细了解,要尽可能地选择有实力、口碑好的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后,可以先向消费者协会和房地产管理局反映,以减少投诉成本。
焦点问题三:建筑质量不过关
现象:房屋质量是购房者感受最深的重要问题之一,而房屋质量纠纷,解决起来比较难,涉及到赔偿就更难。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所在楼盘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业内人士建议买房前最好验房,经过专业人士的检验后,马上把问题反馈给物业进行进一步的解决。
律师支招:消费者在购房前应当仔细审阅房屋买卖合同中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如:门、窗、管道等)质量的约定,验房时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检验。
入住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从房屋是否审批、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报告及通过房屋质量鉴定等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不能凭借主观臆断认定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找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用鉴定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焦点问题四:规划户型变更
现象:一小区已经交楼很多年了,但小区网球场比标准网球场小了至少1/4,这与当初楼盘销售时称的宣传严重不符。
律师支招: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对小区规划了解不细致,让一些非诚信开发商钻了空子。
买房时建议购房者完善“规划条款”,不仅要把小区平面布局图附在合同中,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将布局图中的很多内容标注清楚,比如层高、方位、小区出入口、绿化率、商铺市场定位等。对于拟配备会所的楼盘,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会所权属、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对外开放、是否收费等。
合同附件中,房型图一定要规范、细化,房屋各房间具体的尺寸、朝向、层高等都要标注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
一旦发现以下交房陷阱,不要犹豫,业主们应拿出法律武器,勇敢维权!
1。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该如何维权?
注意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的相关约定,向开发商主张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收房时,发现自己购买的期房与当初建筑规划或沙盘显示的不符,该怎么办?
首先到规划部门查清是否有变更规划的情况,然后要把初步购房时沙盘显示情况或当初销售人员承诺的相关证据保留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包括解除合同、赔付违约金等相关诉讼。
3。收房时,有很多需要业主签字的内容,作为购房者,我们对房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很匮乏,不懂就不敢随便签,怎么办?
注意看增加开发商权利,或对开发商免责的有关内容,比如房屋面积超过原合同约定3%,应如何处理;房屋维修的时间等相关内容。
还有税费代收的问题,注意金额和比例是否超过法律规定。必要时,购房者可以找专业的房产律师陪同自己去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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