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中学学籍入学和注册有哪些规定?
(1)职业中学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招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个别专业学制为 二年。招收持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的市内应届 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的非应届 初中毕业生。?
(2)职业中学招生与普通中学高中同时进行。 个别学校、专业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 以单独招生。经中学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新生后,学校必须保存盖有市教育局学籍专用印的 报名表。一律不准擅自接收未经批准录取的新生。?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薄,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注册入学。 不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 者,不保留入学资格。如因病或特殊事故,经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批准,可申请延期 报到,但最迟不...全部
(1)职业中学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招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个别专业学制为 二年。招收持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的市内应届 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的非应届 初中毕业生。?
(2)职业中学招生与普通中学高中同时进行。
个别学校、专业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 以单独招生。经中学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新生后,学校必须保存盖有市教育局学籍专用印的 报名表。一律不准擅自接收未经批准录取的新生。?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薄,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注册入学。
不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 者,不保留入学资格。如因病或特殊事故,经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批准,可申请延期 报到,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教 育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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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在外地学校参加入学考试,被录取入职业中学后,因家长调至本市,学生本人属随 迁家属,可将家长单位证明、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当地录取证明、升学试成绩和原录取学 校意见等,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到就近对口(或相近)专业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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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按批准录取新生名册,发给学生证和学生手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