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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可否在上海民政局办理离婚

外地人员可以在上海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需要哪些证件?如有一方结婚证丢失了,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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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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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如有一方结婚证丢失了,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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