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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租赁权?

什么是土地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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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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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
  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  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 (2)土地租赁权的内容及限制 1)土地租赁权的基本内容 土地租赁是土地使用权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权的条件下,承租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权人享有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依《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经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权人可以将之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期限。 2)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 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仍由作为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履行,租期届满而土地使用权期未届满时,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上承租人投资建造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自然归属于出租人。
  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统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则,其所有权归属于该租赁土地使用权人。  这两者的区别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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