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公示退休人员养老金, 违法吗??
集体公示退休人员养老金不 违法。职工退休的审批,待遇核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涉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并非是个人隐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职工所在单位集体公示当月拟批准退休的人员及其基本养老金,是把审批工作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的举措,符合法律规定。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制度的通知》鲁劳社发[2000]351号一、 职工退休资格和退休待遇审核完毕后,在正式审批前,应由劳动保障部门或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企业劳资人事部门对拟审批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委托企业公示的,企业纪检、工会部门要对公示情况给予监督。...全部
集体公示退休人员养老金不 违法。职工退休的审批,待遇核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涉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并非是个人隐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职工所在单位集体公示当月拟批准退休的人员及其基本养老金,是把审批工作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的举措,符合法律规定。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制度的通知》鲁劳社发[2000]351号一、 职工退休资格和退休待遇审核完毕后,在正式审批前,应由劳动保障部门或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企业劳资人事部门对拟审批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委托企业公示的,企业纪检、工会部门要对公示情况给予监督。二、 公示范围为熟悉拟审批退休人员情况的本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三、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拟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申报退休类别、拟审批退休的时间、拟审批的养老金数额等。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包括特殊工种名称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年限;病退的,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等。四、 公示期一般为10天。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向负责审批的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经调查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后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企业公示的,该企业劳资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还需联合出具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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