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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8 05:20:20
参保人员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从事生产、工勤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退休或按规定发给退休证;二是缴费年限满15 年以上的,即可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例如,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展开]
参保人员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从事生产、工勤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退休或按规定发给退休证;二是缴费年限满15 年以上的,即可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例如,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1998年10月1日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中,本市户籍农民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在本市实际参保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本市户籍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年限不足15 年的,以及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在本市实际交费不足15年的,达到退休年龄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998年10月1日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继续参保交费的农民工,其退休条件及待遇计发办法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工只要符合以上规定,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