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经济职能涵盖范围过大,服务职能缺失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经济管理权力,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直接管理和控制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一方面,我国政府职能体系没有突破在计划体制条件下形成的旧模式,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还非常不适应。 另一方面,政府在把微观管理职能返还给企事业等社会单位的同时,许多应由政府管理、协调、组织、扶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没有受到应有重视,政府职能转变落后,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与服务职能还有待尽快建立起来。 公共服务职能执行不到位计划体制下我国政府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中央既管宏观又管微观,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通过改革,中央政府先后给地方...全部
经济职能涵盖范围过大,服务职能缺失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经济管理权力,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直接管理和控制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一方面,我国政府职能体系没有突破在计划体制条件下形成的旧模式,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还非常不适应。
另一方面,政府在把微观管理职能返还给企事业等社会单位的同时,许多应由政府管理、协调、组织、扶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没有受到应有重视,政府职能转变落后,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与服务职能还有待尽快建立起来。
公共服务职能执行不到位计划体制下我国政府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中央既管宏观又管微观,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通过改革,中央政府先后给地方政府下放了一批管理权限,打破了中央高度集权的体制,但是,在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和职能配置尚没有完全科学规范的情况下,中央集权的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解决。
同时,我国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在扩大地方财政权的同时,一度影响了中央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了中央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地方在获得一部分自主权之后,出现了不能顾全大局,只顾局部利益,甚至不惜牺牲整体利益的现象,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割据抬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成为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普遍现象,从而使中央政令的贯彻执行受阻。
其次,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配置不合理。行政管制措施严重在管理职能的运用上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为表现的服务手段。政府宏观调控主要应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这是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同传统的计划体制的区别所在。
第一,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
经济调节方面,政府要加快健全宏观调控体系,重点搞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和指导协调,进一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市场监管方面,政府要着力解决管理职能分割和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和社会成本,使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高于预期收益,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社会管理方面,政府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管理规则,丰富管理手段,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体参与和竞争的环境,平等地保护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随着经济的发展相应增加对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群众文化、人口计生、公用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切实解决好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低收入阶层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突出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职责关系。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根据责任与权力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合理的政府层级体系。
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包括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在确保中央统一领导、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防止出现“上面管到看不到、下面看到管不到”的现象。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省直管县的体制。加强和优化基层行政资源,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第三,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梳理各级政府管理的事务,坚决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转移出去,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分权于社会。
除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外,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政府都不应再管。要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和介入经济活动的做法,从直接代替企业决定项目、招商引资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政府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
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量下放,对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透明度。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民间组织,增强政府职能退出后的社会接管能力。
第四,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这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障措施。要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体系,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指标的权重,综合考核干部政绩。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对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工作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应包括履行职能和转变职能情况,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情况,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情况等。建立规范的公共支出制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建设。
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优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运作方式和工作流程,全面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研究建立绩效预算制度和绩效审计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