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房我的住房是四年前买的商品房,
1. 买方:
契税:普通住宅1.5%, 非普通3%
印花税:0.05%
登记,制证,贴花等杂费:很少
2. 卖方:
以产权证日期为准,2年以内出售交营业税5%,营业税附加税费0.5%
2年以上,不征
印花税:0.05%
若干杂费: 很少
个人所得税:买卖房价差的20%
3. 双方:
中介费共2.5%
现在北京的行情是这样的: 国家规定买方应缴费用由买方出; 卖方大头的费用由*买方*出 (营业税); 卖方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 因不是过户必须条件, 大都未缴, 否则多由*买方*承担; 中介费由*买方*付. 另外, 如卖方还有贷款尚未还清, 也由*买方*先行垫付.
总之, 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就是现在的行情!买房人拿着钱当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