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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科结业证是不行的,如果你是会计专业本科毕业 只要拿着本科毕业证让一个公司出个证明,说你在那公司工作, 就可以到当地财政局去领会计证了,如果你不在本地工作的话 要到你的会计档案给转到外地,然后领取当地的会计证
从去年起,全国各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全部改革。包括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内都不能直接凭借毕业证而直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所有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都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因此,你完全具有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资格。要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你只需到当地财政部门,例如: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或他们的指定报名点报名考试。考试要考三科:一、会计基础、二、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三、会计电算化。目前各省管理不一样。一般讲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就只是前两科。而会计电算化可以参加一些财政部门指定的培训点学习,只要考试通过,可获得会计电算化证。如果你均通过,凭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成绩合格单及会计电算化证即可到相应财政部门例如:省财政厅、市(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完就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了! 目前在大学还有一个专业跟会计很相似,我个人认为也相当甚至更有发展前途,那就是财务管理专业。这个专业在大学里学的课程跟会计基本相同。简单来讲。会计主要是单位发生了什么业务,就把这些已经发生的事情反映和记录下来。而财务管理主要不只关注企业已经发生的业务,它主要管理企业理财全局,即没有钱,那么怎样去筹集,筹集时采用发行股票还是银行借款?筹集到前投资在哪个方向?怎样加强管理确保利润的实现?获得利润后又怎样分配?等等。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一般各省大约都在3月份左右报名,这个由各省财政厅决定。你到各级财政部门包括县财政局在内询问即可。 祝你成功!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四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六条 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七条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八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 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 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 (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 (三)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四)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于考试结束后30日内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 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编号和颁发,并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情况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并公布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大纲。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单位应鼓励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二十三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一)至第(五)项内容发 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 业档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六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 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相关申请登记表格应当置放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公场所, 免费提供。申请人也可以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下载。 第二十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三)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持证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全部考试成绩。 第三十一条 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第三十二条 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第三十三条 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违纪情形之一,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0年5月8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字[2000]5号)、2000年9月13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一)》(财会[2000]13号)、2002年7月25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二)》(财办会[2002]28号)同时废止。
1、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B、有效期内的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C、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D、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近期同底标准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 其中具备免试条件的,除了提供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及以上a、c、e三项外,还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且“成绩合格证明”和学历证书都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2、你按照需要提交的资料,在考试结束3个月后到原报名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找不到会计工作,不会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只要你每年参加会计续教育就可以了,如果不参加续教育,会计资格证就会吊销的。
医生说一周前冒牙都算正常的,宝妈淡定啊,时注意营养均衡就可以了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报名手续 --报名注册--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 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单位的要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杭州西湖区的不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5.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必备的!如果已经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也就是有单位的)还需提供: 6.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的财政局不需要,西湖区的需要副本复印件) 9.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所有资料都只需1份,自己提供的证件都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你还有小学毕业证呀,这也是学历……初中毕业证丢失可以凭户口本去所在学校管学工的老师那里申请补办的,要是你以前的班主任还在这个学校,你可以让他帮忙。其实只要有会计证就可以工作了……谁也不会在意你什么的。
领取从业资格证现在要高中毕业证才行的啊,这个一般不会查的,你没有办一个就行的,高中补办本处多所学校可出的哦,现在很多都是这样做的哦。</p>
2017年已经改革,会计从业考试已经取消了,可以考初级职称,关注官方动态,具体问财政局
一、取消免考条件,会计类相关专业毕业生不能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 二、此前已在我市取得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允许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有一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 既是2013年7月1日之后: 之前过电算化,只需报双科(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之前过双科(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只需报电算化 但只有一次机会,2014年底截止 三、不再向全部科目一次性通过的考生发放合格证书,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通知考生6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直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5级)。 但是,要拿会计证还必须要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祝你顺利通过 。
可以,报考计证没有专上的要求,你如果是北京的考生的话,你到今年的8月份,报考就可以了. 报考时先在网上报,然后把报考的表打印出来在交到你所在的区的财政局. 你如里参加补习班的话,我到可以给你说一所学校,这所学校培训的不错,我就是在补习的,一次就过了.69540594.69552021这是那所学校的电话.
广州恒企会计为您解答: 广州会计从业职格证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初级会计电算化实务与理论。 2.会计专业知识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
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职业高中以上财经专业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的现职财会人员。 2、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男性在1948年底前出生、女性在1953年底前出生的人员,或者1990年1月1日以后大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人员,可免此证书)。 3、取得珠算五级以上鉴定证书(具备职业高中以上财经专业学历,可免此证)。大专毕业两面年内可以免试取证。 因此会计专科毕业可在两年内免试取证,超过两年则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的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要定期参加会计的后续教育和两年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
2017年改革,会计从业资格已经取消了,可以报考会计职称,注意官方动态,具体咨询财政局
不错。值得学习啊,顶一个
可先考初级助理会计师,过级后专科毕业必须有五年以上经验才可报中级
最好是要有个学历证明的,你可以去以前的学校打一个证明,一般的报考初级和程序不是很严,他只需要看一下就行了!
可以换的,但是还应该去当地的财政部门问一下,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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