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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得正常交呀。
有些费用是你使用就记费的不 使用就没有费用的,物业管理费了就不好说了,如果你们当初的协议说了,装修期间或不入住可以只叫部分就按协议了,还看你那里有没有那样的先例了,没有就只好全交了。
哈尔滨市三年以前的取暖费经领导批准可以免交,因你是一直空置的房屋,他也没催交过。只要你能找到恰当的人,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可以通融的
我是作物业的,这个问题要看你那里是用什么方式取暖的,如果是集中供暖,物业公司不能给你开具发票,它是替热力公司收取的暖气费,只能给你开收据,你可以再让物业公司开一个证明,然后到热力公司开正式的发票。 如果是写字楼性质的,一般是中央空调取暖,那就由物业公司开具正式的发票,不能收取税金。 物业费何时交, 这要看你入住前跟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有的规定一年交一次,也有一季度,一月一次的。 物业费的官司一般不会赢,除非物业公司有明显的不合理地方。
价格是可以协商的,但需要举行听证会,但在没有举行听证会之前的价格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认为你们已经认可的,必须缴纳,所以建议你们和物业好好协商一下,先确定今年的价格,如果真的告你们的话,你们还是得缴纳的.
暖气费明显有失公平,这个冬天,很多人装修后可能不会搬家,那就要花冤枉钱了。
这个费用我们不需要交. 1:买房没有说还有其他欠费.在房屋买卖时原产权人应将相关费用的交纳情况向您如实说明,并与您就相关费用的承担达成协议。 2:97年买的房,到08年已过11年.采暖公司说房94/95两年的取暖费没交,已过13~14年,他们早干什么去了?就目前情况而言,物业公司在96之后并未向原产权人主张过权利,在您受让该房屋并办理物业手续时也未向您主张过取暖费的问题,从诉讼时效来看已经逾期, 3:从实体上看,其应向原产权人主张权利。因此该费用不应由您承担。
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
基本同意都市居士所言,物业费是一定要开具服务业发票的,否则你可以拒绝缴费,同时有权向当地地税部门举报其偷税情况(最好留下收据作证明)其它代收费也应该提供当月的缴费总的发票,因为是代收,可能是有水费发票一张(全小区的),电费也一样,当应该让你看到发票,否则你有权怀疑他们代收的费没有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同时也有可能多收少缴现象。
先看看你们那的相关规定是任何规定的,看是否有人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按规定办事.
如果没有像电表一样的计费装置,系需要付费。 理由就像有线电视,不管你每天24小时都用,或者一个月一分钟都不用,只要安装了,你就要付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显然,小赵所在小区的物业上门代收暖气费后,向业主索要手续费是不符合规定的。物业公司没有义务代热力公司收取费用,若物业公司与相关热力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受托代收相关费用的,能向相关热力部门收取合理的手续费,而不应当向业主主张收取手续费。
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分析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你应当确定供热合同的主体,也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确定合同的主体后,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合同生效要件。确定合同主体后,与对方协商或者在诉讼中以其为被告。 其次,关于你欠缴供暖费的问题。供热合同是用户先履行的合同,你不缴供暖费,构成违约,供热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停止供热。同时,供热公司也可起诉要求你支付拖欠的供暖费。温度不达标仅是供热公司履行瑕疵,不能成为你不履行合同的条件。 如果你以温度不达标为由抗辩或者提起反诉,则最好有评测部门的测评报告。 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项案件时,会以你违约要求支付供暖费,但扣除不达标部分的份额。
1、物业公司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但是,锅炉供暖是物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供暖收入要交纳增值税。 2、帐务处理 (1)收取的供暖费 借: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供暖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2)供暖用煤、劳务费、锅炉折旧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供暖成本 贷:现金、累计折旧等 2009-11-23 09:31 补充问题 增值税税率是17%吗?如果我没有进项发票,就要按17%缴税,对吗? 物业公司增值税大多是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即增值税税率按3%。具体按3%,还是按17%, 最好问一下单位所在地国税局,避免出现失误。
我是从事物业管理多年的物业部经理,就你现在的情况看来,我建议再找物业管理处好好地谈一次。厨房都是做了防水的,如果你的楼上破坏了防水层,责任则由物业管理处协调楼上住户解决,他的厨房假如没有因为改造而破坏其房屋本身建筑的话(例如:拆承重墙),是不算违规装修的。假如物业管理处在你们协商的期限内还没有帮你们解决问题的话,就需要先找你们当地的房管局房管科,由他们涉入,因为房管局是房地产公司的主管部门,他们的提议将更加有力度。你就是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状告物业公司,法院也是建议你们先协调解决的。所以,我建议你一步一步来,先反映到房管科。
那是物业收的按照每平米收的
这个问题要看你与物业公司所签定的合同是如何定的了。一般说来出现了业主的房屋被盗或车辆被盗事件物业公司是要负一定责任的,特别是房屋出现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车辆出现被盗或损坏时,物业公司有无责任关键问题在签署的《合同的条款》上。大多数物业公司都签署的是:“场地租用合同”所以车辆出现丢失或损坏时物业公司是无责任的。若缴纳了“车辆停放费和管理费”并在合同书中有明确规定时物业公司必须遵守合同所定条款并负有赔偿责任。
我想解释一下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为什么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的理由; 1、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但是物业公司对于房屋的管理却一天也没有停止,这里包括小区治安费用、小区保洁费用这两项是大家都看得见的内容,但是这两项其实在物业管理费用里面所占比例很小。关键是大家都看不到的服务内容,例如:小区生活供水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小区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小区排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等等,(假如是高层楼房还应该包括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综上所述都需要管理费用,业主是小区房屋的产权人,您说是否该缴纳相关的费用呢?再说一般的公寓房屋室内包括不少的公用设备设施,比如:上水管到、下水管道、暖气管道……等等。 2、即使您没有入住,而上面所提到的管理项目却每天没有停止,这一点您可以咨询一下已经入住的业主。那么,假如您不缴纳相关的费用,吃亏最大的我想应该是先期已经入住的业主,为什么呢?人家自觉缴纳费用,当然要得到同档次的服务,而我们都知道,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多少?测算是按照一个小区全部的面积和入住人口、小区相关配套设施等等软硬件作为标准的。一个物业管理企业总是在为那些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垫付“服务”而得不到报酬,您说这个企业是否可以正常的经营吗? 顺祝!生活安康!
有人问你要你再交就行了。
内邱县城去年就是21.6元 (请选为好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希望能够帮到你)
为了自己、拿出勇气来去告发他们!相信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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