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用计提吗?我们是总公司下
1.会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工会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至于你说你以前年度没有计提,现在补提.请按照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处理.如果金额较小,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如果金额较大,请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同时你需要调整今年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2.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计税工资的规定,按照计税工资*2%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同时,为了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管理,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文件通知规范执行,具体文件如下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
总工发[2005]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2000年9月,《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下发后,各地税务部门和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工会法》有关规定和国税函[2000]67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的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
二、《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刷的收据,由工会系统统一管理。各级工会所需收据应到经费拨缴关系的上一级工会财务部门领购。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各级税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力度,将其纳入税务机关日常和专项检查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1月21日
因此,能够在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企业必须缴纳且缴纳后必须持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才能在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