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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只要办了公证就有强制执行力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忌惮于卖方将来一房二卖或者干脆不愿意过户,所以往往会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签订买卖合同,认为公证过的合同卖方就不能违约了,即使违约买方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其实这是一个大大的误解,公证(包括律师见证)不过是对合同是否违法、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第三方证明,其不可能起到对合同将来履行情况产生任何约束力的作用,要违约还是要违约,避免不了。 2、买方与谁签合同最保险 期房买卖,通常有两种交易模式: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这是最保险的期房买卖交易模式,当然前提是开发商原因配合;二是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名为买卖合同,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交易模式。 由于期房本身的特殊性,建议买方务必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购置期房。以下文字围绕第二种交易模式中的常见法律纠纷展开讨论。 3、重视《债权转让通知书》 买方如果与卖方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首先要确认卖方是否已经付清了到期该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约定将卖方对开发商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买方,同时卖方需要出具一份《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因为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 为防止卖方在与买方签完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买方的置业期望落空,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卖方将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发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保管,此举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 5、卖方到时不卖了 如果卖方在拿到小产证后反悔了,不卖了,除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金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除了要求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卖方继续把房子交易过户给买方,因为继续履行同样是一项重要的违约责任,它和违约金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主张。
房改房政策对于房改房的买卖问题也做了一定的规定。购买房改房时,首先要验证原来的产权人是不是拥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不是可靠的,是不是用于抵押、典当等行为中。通过房管部门查验,就可以明白这些问题了。如果有人拿不出产权证的正本,只能给复印件的话,购房者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免上当受骗。房改政策还规定,在查验产权证的时候,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和卖房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同一个人的话,就必须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可靠。房改政策还规定了,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要非常明确。如果是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必须要按照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是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进行分配。房改政策还规定了,有的房改房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有还是家庭的共同财产,购买的时候就必须要了解清楚相关的事宜了,以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房改政策还规定,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原来的产权单位还拥有优先购买的权力。需要注意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和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就是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是不能取得上市的资格的。购房者应该要进行查询,明辨真假。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2、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 3、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 5、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是,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 如果是国有土地的话,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房子永远也拿不到房产证,比如说集体土地。有些房子短时间内不可交易,比如说拆迁安置房。 如果您已经买了拆迁安置房,但是还没有过户的话,那么,您一定要看小编为您总结的忠告:如果房产证办下来,但是卖方隐瞒的话,购房者一定要尽快成讼,进行查封,不然一定会出现一房二卖的后果。如果卖房者要求加钱,一般会要求加很多,一般来讲,双方不太好协调,卖房者还有可能把房子卖给别人并过户,这对于买受人来说是最不利的。所以一定要尽快成讼,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还没有买拆迁安置房,一定要看这些忠告:签合同的时候,务必要拿到对方的拆迁资料,特别是拆迁私有住房产权调换协议书,测量表等材料,一定记得让所有的共有权人签字,这样才能防止未来出现纠纷属于被动的地位。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请律师帮忙参与,为了买到好房子,这些投入还是很有必要的。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1、家里如果有多个房间的话,主张留一个房间作为书房,把电脑、喜爱的书都放进去。不要把作业带到卧室里,会影响睡觉和心境的。把作业和歇息分隔才干十分好的享用生活。 2、房子里插头计划不合理或许数量不行都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利。要移动一个电器总要拖着妨碍的拖线板,厨房里的电器没有剩余的插头;床边没有给台灯和手机充电留插孔,洗漱台边上没有插孔等等,这些虽不是什么大事,可是觉得十分不便利。 4、洗漱台墙边上计划一个放电吹风的架子,或许买那种能够挂在墙壁上的塑料收纳篮子,这么使用起来也较便利。 5、注意空调摆放的方位,千万不要把空调刚好对着床头吹,这么简单受风感冒,会影响身体健康。 6、洗澡间的墙壁上最佳计划装置一个把手。这么在洗脚的话就不用扶墙了,特别家中有白叟的更应当装个把手,以防摔倒。 7、卧室最佳能装个壁灯。关于黑夜要起夜的人来说,把灯翻开,十分刺眼,双眼很不舒服,并且睡意全无,主张我们能够在床头装置一对温文的壁灯。家有装置壁灯的一定感觉到它的好处了。 8、厨房分区要合理。分区不合理,难怪你家的厨房乱糟糟的,应当分食材处理区,烹饪区等,这么的厨房就显得规整不乱。 9、厨房照明不行的话,在煮饭的时分很简单切到手,所以主张我们在吊柜下方装个照明灯,作为辅佐照明。多个灯,厨房就明亮多了。 10、厨房应当装置小厨宝或即热水龙头,冬季的时分,厨房里的水都是冷的,要放掉很大一部分水,热水才干过的来。主张我们在厨房装置个小厨宝或许即热水龙头,这么做既便利又能省水。 11、鞋柜的计划要合理,我们在计划鞋柜的时分,一定要充沛考虑到家人的鞋子的长度,高度。 12、房间的等一定要计划双控的,这么使用起来才便利。 13、有些卫生间小,所以台盆和马桶之间的间隔靠的太近,这么洗手时很简单把水溅到马桶上。虽然空间小,合理的计划还是有必要的。 马桶 14、电视柜区域在装修前一定要计划好插头方位和预留音频线、HDMI线、信号线或许是AV线的过线孔。这么多线很简单搞混搞乱,并且收拾起来不易。
第一、委托中介卖房一定要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 第二、自己卖房必须要了解行情,关注房产信息,收集相关资讯掌握动态,浏览相关房地产网站的新闻快讯。没有任何一个或学者可以决定房子卖多少钱,真正的卖房者报价应心平气和理智客观,报价过高错失了真正好的成交机会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报价过低有损个人利益。 第三、想要卖出一好的价格,建议卖房前先将房子修饰或打扫一番给人一个舒适家的感觉,如有必要也可重新粉涮一下对于卖出的价格影响很大。耐心接待客户,不同的客户和中介一便一便的和你砍价,在这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可观的分析,同时心情要平稳,对自己的房子充满信心,等待客户对你房子的品头论足,挑毛病。 第四、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但是这些细节如果不约定好,很容易出现纠纷,例如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注意,不要提前交房,虽然现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以“保护现居住者”的权益优先,因此可能会给屋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新房装修注意事项 : 1、前期设计 主要是根据自己的生活习惯设计,并且对自己的房间进行一次详细的测量,大家不要犯懒,最好亲自测量一遍,测量的内容主要包括: 明确装修过程涉及的面积。特别是贴砖面积、墙面漆面积、壁纸面积、地板面积; 明确主要墙面尺寸。特别是以后需要设计摆放家具的墙面尺寸。 2、主体拆改 进入到施工阶段,主体拆改是最先上的一个项目,主要包括拆墙、砌墙、铲墙皮、拆暖气、换塑钢窗等等。主体拆改说白了,就是先把工地的框架先搭起来。 3、水电改造 水电路改造之前,主体结构拆改应该基本完成了。在水电改造和主体拆改这两个环节之间,还应该进行橱柜的第一次测量。其实所谓的橱柜第一次测量并没有什么实际内容,因为墙面和地面都没有处理,橱柜设计师不可能给出具体的设计尺寸,而只是就开发商预留的上水口、油烟机插座的位置,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主要包括: 看看油烟机插座的位置是否影响以后油烟机的安装; 看看水表的位置是否合适; 看看上水口的位置是否便于以后安装水槽。 4. 对于橱柜的第一次测量,稍微有经验的同学完全可以自行完成。水路改造完成之后,最好紧接着把卫生间的防水做了。厨房一般不需要做防水。木——瓦——油。基本出场原则是——谁脏谁先上。“谁脏谁先上”也是决定家装顺序的一个基本原则之一。 其实像包立管、做装饰吊顶、贴石膏线之类的木工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作为主体拆改的一个细环节考虑,本身和水电路改造并不冲突,有时候还需要一些配合。 过门石、大理石窗台的安装。过门石的安装可以和铺地砖一起完成,也可以在铺地砖之后,大理石窗台的安装一般在窗套做好之后,安装大理石的工人会准备玻璃胶,顺手就把大理石和窗套用玻璃胶封住了。 地漏的安装。地漏是家装五金件中第一个出场的,因为它要和地砖共同配合安装。所以,同学们在开始逛建材的时候,应该赶早儿买地漏。 5. 油烟机的安装。油烟机是家电第一个出场的,厨房墙地砖铺好之后,就可以考虑安装油烟机了。 “瓦工老二”离场,这时候可以约橱柜第二次测量了,准确地说,在厨房墙地砖贴完并安装完油烟机之后,就可以约橱柜第二次测量。 6、刷墙面漆 “油工老三”进场,主要完成墙面基层处理、刷面漆、给“木工老大”打的家具上漆等工作。准备贴壁纸的同学,只需要让“油工老三”在计划贴壁纸的墙面做基层处理就可以。至于是否要留最后一遍面漆,个人感觉这个问题没必要太较真儿,从我装修过的经验来看,留一遍面漆的意义不是很大,因为后面的操作没有比刷漆再脏的了。
1、墙体是否不垂直 有些楼盘则会出现墙角歪、墙线歪、墙面不垂直不齐整、飘窗墙体倾斜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应该得到重视,严重时应该找到开发商要求赔偿。 2、天花是否齐整 有些楼盘的天花板会出现成波浪形、天花板和窗台线、门框线也会出现不平行、飘窗不齐整等问题。在后期装修过程中,可以自行修正。 3、墙面是否有裂缝 业主应该特别注意,有些新房也可能出现部分墙面出现裂缝问题。 4、卫生间是否漏水 有些楼盘的卫生间地面比其他地面低,很多业主以为这样更合理,其实,卫生间是下沉式的容易漏水,业 主要自己铺好管道,而且最好做两层防水。 5、入户门是否刮伤严重 业主在验房时,也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入户门是否存在刮伤、有凹洞、涂灰马虎等问题。 6、是否出现渗水现象 有些楼盘会出现天花板、卫生间的墙面、地面出现渗水问题;在后期装修过程中,要做好防水补漏等措施。若在装修后才发现这些问题,重新补漏等问题将极大困扰业主的生活。 7、是否出现空鼓现象 为了减少业主发现这种问题,有些开发商会将所有待收房的墙面、天花全部涂上一层白灰,导致一些空鼓问题不能直观的检查出来。 8、烟管内没有做挡烟板 房子的烟道如果没有挡烟板,就需要业主在后期装修过程中,自行安装直立阀以避免烟回流
首先是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签约注意事项: 1、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 2、 大堂规格 3、 广告做附件 4、 楼层描述说明 5、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 6、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 7、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 8、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9、 要求查附上面积测定证明 10、 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 11、 地上物的排他权、房屋结构、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价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产权证书的交付时间、质量条款、保修责任等关键内容更应审慎对待, 12、 如果打算采用向银行贷款按揭的方式购买期房,应当考虑到贷款不成的情况,因为银行在放贷前既要审查楼房的建设情况、也要审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因此,事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购房人不会再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费精力。 1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4、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5、 中心花园面积、泳池确认入合同 16、 查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是否出让、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5.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该房屋. 开发商证明上述五证是真实有效且未经修改的最后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须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权利。 17、 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证实无抵押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 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 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 4.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 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天内。”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对于居住环境特别关心的买房人则最好从合同的补充协议入手,要求房地产商注明光照、房子间距等条件,这比去查将来可以变更的规划来得更实际一些 18、 用电负荷 19、 道路不得收费 20、 环保家装无异味 21、 产权年限 22、 房产允许抵押、置押 23、 垃圾何处处理 24、 万分之一违约款太低 25、 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收房时一定要查看相应的法律文件(一表二书等),避免因入住行为造成既成事实给自己带来被动。 26、 确认楼层和楼号的描述 27、 开发商对赠送的产品质量负责。 28、 要开发商承诺工程进度便于破产前打官司 29、 可否写两人所有,开发商对产权不得抵押 30、 印花税双方出 31、 土地使用税
1,产权是否明晰,是否有抵押或债务纠纷2,签约人是否产权人,不是产权人是否为公证书或委托书3.房屋是否有共有权人,共有权人是否到场,是否同意出售4.房屋是否有租户,租户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什么时间可以交房5.合同条款是否有不平等条约,然后就差不多了
有注意事项比如
买卖二手房时,购房者需要现场考察清楚再签约。中介公司介绍完房产的基本信息后,消费者应先到现场考察,了解清楚房产情况是否与介绍相吻合,防止中介公司虚假宣传,出现货不对版的问题;房屋是否存在瑕疵,中介公司未尽介绍;房产附属的车位或杂物间,亦应亲自到现场了解;并且,现场最好有卖方陪同,消费者应该主动与卖方交流,核实卖方的身份信息,询问相关细节是否如中介公司所说。同样的,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设置违约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亦指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合同上如果添加“中介公司的佣金由解约方支付”或“合同提及信息跟实际不符,本合同自动解除,卖方交还相应定金给买方”等条款,那么三方的责任就更加清晰。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三、价款: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是一次性付款的,但也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房屋过户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这两种情况下,最好是由中介机构提供担保。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 五、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通常情况是约定仲裁,这样可以保证争议的及时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赠送的物品清单
新家装修好了过后可不能立即入住的,因为刚刚装修过后还有残留的污染物,尤其是刷完油漆后的甲醛对人体伤害很大,所以,装修后的新房要先闲置一段时间,搬进去的前几天,要先进行系统的消毒,然后将门窗打开,让刺鼻的味道都先散掉,没有味道之后再搬进新房。搬进新房后,把水龙头,窗帘等都开一开,厨房的油烟机,炉灶开一开,就像是在展示以后都要在这里好好生活了,要开动喽。 搬迁新家之前一个星期就要开始准备打包了,大件物品可以先包装起来,加一些塑料泡沫,避免在搬运过程中损坏。小件物品可以用大一点的箱子收纳起来,放置的时候最好贴上标签,把各个位置标注出来,厨房归厨房,浴室归浴室,这样东西在搬过去之后不会太过混乱,出现找不到的现象。搬家这件事尤其繁琐,而且大型的家电是不能凭着一己之力就能搬走的,所以这时候一定要找个靠谱的搬家公司,协助搬家的过程。如果搬家的时候,东西损坏,还能找到赔偿解决的地方。 搬进新房后,就要进行整理,打扫了。先将家具安装好,再把家具擦干净,每一处都要打扫一下,要精细到桌角哦。家具擦好后开始将打包的物品一一归置,这个过程应该比较轻松了,因为之前就已经把每个部位的东西装在一起了。最后,再摆上新的装饰品,整个搬家过程就算是全都完成了。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大量的二手房是装修房,居住多年的房屋,这类房屋与一手房的区别是,房屋内已经有大量电器设备,新业主最好能向前业主索取这些设备的发票,以备发生问题之用,包括保修卡等。有了这些发票和保修卡,就可以在设备发生问题时及时联系卖家维修。
一、首先要核算好家庭的具体收入。 1.对于首次选购新房的年轻人士来说,购房前需要做好所有的支出预算,除用作交付首期的楼款外,还需预留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如需要马上入住,装修房子、置办家具等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 2.对于一些买房的关键性问题也要弄清楚,如交易流程、房屋产权、交易税费等,需要看清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才能签字,而在交楼环节上的一些细节问题也要多加留意,注意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 3.由于电话、煤气过户等手续和需准备的相应资料较为繁琐,因此,买卖双方还可以填写委托书,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二、明确房产所有人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 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一、卖方主体资格审查 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有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如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对此买方应当和全体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若出卖人是公司的,购买人还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交易的书面文件。 二、房屋是否被司法查封、抵押、出租 二手房交易前,购买人应当审查该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有无被抵押、出租。 对于出卖人而言,在出卖二手房前,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要出售的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买卖合同无效。如果房屋出租的,应当通知承租人。不能取得承租人的书面同意,买卖合同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三、优先购买权审查 共有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该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正在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故,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取得优先购买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该房屋买卖合同有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四、二手房的质量审查 当事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购买人可要求出卖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五、该房屋内是否有户口未迁出 若该出售的房屋内尚有户口未迁出,应当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时间。逾期出卖人需支付违约金,或出卖人将户口全部迁出后购买人再支付尾款。 六、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住户户口的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物业管理费的结清责任;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房屋产权要清楚 购房者对于有意向购买的房产,在确定购买前,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该房产的权属情况,看清该房产所有人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是否被抵押。如果有其他共有人,那么买卖合同一定要所有人一起签署,否则合同可能面临撤销的风险。如果有抵押,那么签订合同就要求更加谨慎,如果确实要买,可以协商以房款冲抵债务解除合同。 二、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实践中,购房款一般分为三笔支付,定金之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果采取按揭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贷款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以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 三、房屋交接事项要清楚 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对于延期交房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如每天按房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防止卖方拖延。 四、关注户口状况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问题是一个特殊而又棘手的问题。首先,很多人购买二手房就是为了落户或者子女就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如果房内户口未迁移,新户口迁入存在障碍。其次,户口对房屋本身的财产权利也造成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如未来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因此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房内户口状况。 五、重视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 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房屋买卖合同应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或给付、免责情形等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要对房屋产权进行调查核实,有无其他产权人。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不过,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一方单独带着买方看房签约,并将配偶的名字也代签了。履约过程中,由于房价上涨过快而不想卖了,夫妻二人可能会唱双簧戏,以不知情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所以,签约时最好还是让所有权利人都到场签字才行。
农民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农村房屋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到的,首先是不知道当地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农村住房,另外即使是可以购买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在这一过程中还需注意相关细节,否则有可能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您要购买农村住房时,最好找当地的专业房产律师问清楚这些问题,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新房签约注意的事项有: 一、进行开发商资质审核 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要看自己所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证内或者如果是现房是否在大产权证内。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开工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如果购房者有自己意向要买的房子,果想让开发商预留,开发商会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认购说中会有约定的定金,如果购房者反悔开发商一般是不退定金的。认购书是为了正式签约做准备。 这里要提醒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环节,如果购房者确实已经定下来买哪套商品房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最终定下来是否要买,还害怕房源没了,不妨把“定金”写成“订金”。因为订金更容易退。 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3、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 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 4、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 5、明确违约责任,这里要约定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无法过户等问题的违约责任。 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6)明确退房的责任。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 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经济绿色环保的去甲醛的方法:现在人们特别注重的就是房子的美化效果。你可以在房子里面选择吊兰来装饰房间,而且吊兰对于甲醛的吸收能力达到了百分之八十。吊兰一直被人们称之为甲醛的克星。有了吊兰的存在,你就可以快速的搬入到新房子里面了。还有就是虎尾兰也是不错的吸甲醛的好帮手。他们的颜色为乳白或者是浅黄色,而且叶全缘,剑叶刚直立。十分的好看,而且生长环境的要求比较的低。适合所有的人群养殖。
房改房买卖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三、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买家须了解该房改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可向管理处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况。如有配套设施的,要现场使用以确认是否有损坏,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三表”是否出户,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还是宽频,小区绿化保安情况以及住宅电梯质量等。 四、确定房价的合理性 通过对市场上房屋买卖交易信息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买家还要多留意媒体信息、广告、宣传,然后与自己所意属的房屋进行比较。还可委托诚信中介公司或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让双方达成合理的房价。 五、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关,不要轻易先交钱再过户或者先过户再交钱。付款和交楼时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建议买卖双方可以考虑将房款放在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有口碑的中介公司)代为保管,等过户手续完成后,再将相应房款交回卖方。 值得注意的是,产权过户须报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才算是完成过户手续,有关代理行(中介方)、律师、公证的保证或口头协议都不算已完成交易过程。对买方来说,产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房屋产权才真正属于购买方,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能毁约。
1 谎称可快速落实贷款审批 侵吞购房人钱财 付某是九龙坡区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谎称公司能够帮助客户快速落实贷款审批,但需要客户将本该支付给卖房人的首付款先存到其个人账户上。据此,付某将多名购房人的首付款共66万余元占为己有。去年10月,付某因合同诈骗罪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个别不良房产从业人员利用购房人信息不对称,编织虚假理由骗取钱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房产开发销售人员利用“销控房”潜规则侵占购房人“转让费”,其利用开发商“捂盘”、预留位置好户型好房屋等做法,将对外宣称已出售的房屋“转卖”给购房人,骗取“转让费”;二是房产中介人员以代办业务为掩护,骗取购房款,不法房产中介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买卖双方对中介机构的信任和不熟悉有关购房政策、中介流程等因素,趁机骗取购房款。为此,市民在购房时,最好走正规的房屋买卖流程,不要图省事和贪便宜,也不要轻易相信中介机构,注意多方核实。 2 伪造房产证“冒名顶替” 骗取购房款 綦江的陈某伙同他人伪造工作证,先后多次冒充楼盘售房处销售工作人员,以购买该商品房有优惠等条件,诱使他人购房,共骗取购房款近32万元。之后,陈某因诈骗罪被綦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陈某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冒名顶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冒充房屋所有人,不法分子利用居住或熟悉某套房屋情况,虚构本人拥有房产事实骗取购房款;二是冒充受托人低价卖房骗取购房款,利用受害人贪图便宜心理,通过编织委托人急需用钱等理由,以受托低价卖房为诱饵,骗取购房款;三是冒充房地产代理商、售房人员等内部员工,以低价购房吸引购房者,趁机骗取钱财。为此,购房人在下手前,应仔细审查房屋权属及卖房人身份是否真实。 3 虚构优惠购房指标或产权 “步步设陷”骗钱财 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政策优惠购房房源信息,虚构优惠购房指标或拥有政策优惠房产权,再以出售指标、低价售房为诱饵吸引购房人,以此骗取钱财。 检察官提醒: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政策优惠购房房源的价格往往低于商品房,对部分购房人来说很有吸引力。购买此类房屋,更应该查清房屋权属关系,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不要只看价格。 4 利用真实房产 “一房多卖”骗房款 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受害人贪图便宜的心理,通过出售自有房屋或指标房、团购房等形式,将一房多卖,骗取急于购房市民的购房款。 检察官提醒:购房前,购房人应先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必要时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次,查询房屋权属时,还应查看房屋抵押权登记是否注销;第三,购买者可要求过户后再支付大笔款项。同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也已向相关部门建议,健全完善房屋权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在购房、租房时查询,加强对从事房屋买卖、租赁等中介机构管理,严格审核信息发布的真实性。 5 过户后“过河拆桥” 骗取银行抵押贷款 南岸区的蔡某通过房屋中介,联系购房人段某购买其房屋一套,约定先付22万元首付款,剩余的51万元房款在过户后向银行贷款偿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蔡某立即持该房屋产权证向银行抵押借款53万元,但他给段某转账2万元后逃逸。今年4月,南岸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被骗损失49万元。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通过与房屋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支付首付款后,诱使出卖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再利用过户产权向银行抵押获取贷款后逃逸,且拒不偿还剩余房屋欠款。为此,在出售房屋时,出卖人应多个心眼,确认房屋交易各个流程是否齐备合法。
3.铺地砖或是刷墙 其次要注意的是铺地砖和刷墙的时候地面及墙面的洁净问题,有些家庭的新房在装修完成之后,做后期的清洁和处理时显得异常的麻烦。因为有些商家是先刷墙后铺地砖,从上到下来,砖不会脏;而有的商家是先铺砖后刷墙,省得铺砖的时候有时候我用切割机之类的把墙荡脏。这样就会出现一些不太负责任的商家将一些地方弄得太脏或者一些其他的问题,导致业主们后期清洁等很是麻烦。 4.门窗帘及卫浴、厨房用品的安装 除此之外,门窗安装的牢固性,吊顶样式及装修的安全性等都是装修中比较重要的,业主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才好。还有一些安装细节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注意,要自己去检查安装的工程质量,避免安装后使用一段时间就问题百出。 注意事项: 1、油漆不管再怎么环保,也有污染的,油漆里面甲醛等污染物的挥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10年后它还在挥发。 2、在选择材料的过程中一些细节不可放过,比如针对五金,水龙头。该花钱的地方不能省哦。 3、购买东西时必要的单据一定要保存好,这样能够保证后期可能存在的退、换货等情况应对起来比较的轻松。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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