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是怎样规定的?
政治纪律是党员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党的各项纪律中 是最重要的纪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及其应当受到的党纪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如下规定:1。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 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 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 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 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全部
政治纪律是党员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党的各项纪律中 是最重要的纪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及其应当受到的党纪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如下规定:1。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 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 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 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 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 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 予开除党籍处分:(1)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 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2)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3)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 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3。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 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 制品、电子读物等人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4。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 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 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千分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 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 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 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吿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6。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 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 处分。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 分或者不予处分。
7。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 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 党籍处分。8。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 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 籍处分。
9。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 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1)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2) 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3) 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 张的。
10。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 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 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 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 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 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 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 分或者不予处分。13。 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2)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3) 包庇同案人员的;(4)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5) 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14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 分或者不予处分。15。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 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16。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 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 党员领春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 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18。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 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 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纪律,是指党员干 部在政治生活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是党的各项纪律当中最重要的纪 律。组织纪律,是指有关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行为准则。廉洁纪律,是指 有关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方面的行为规 范。
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规 矩和规范。工作纪律,是指党员干部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方面的行为规 范。生活纪律,是指党员干部在家庭和社会生活过程中应该遵守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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