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规定第一科目的考试满分
满分是100分,以下是学车的流程,我想你应该知道吧!!!
学车步骤 步骤说明
1、报名 登陆网站,并仔细阅读学车报名须知。先确认自己是否有资格学车,如有疑问可以拨打021-64880994或者我要报名,我们在一小时内有专业人士将为您解答。
2、体检须知 学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所有费用,在驾校老师的陪同下参加驾驶员适应性体检,体检合格后前往驾校办理开班手续,并缴纳剩余全部款项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休息)
★特别提示: 新学驾驶者必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拍照体检(护照,社保卡都不行,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全部
满分是100分,以下是学车的流程,我想你应该知道吧!!!
学车步骤 步骤说明
1、报名 登陆网站,并仔细阅读学车报名须知。先确认自己是否有资格学车,如有疑问可以拨打021-64880994或者我要报名,我们在一小时内有专业人士将为您解答。
2、体检须知 学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所有费用,在驾校老师的陪同下参加驾驶员适应性体检,体检合格后前往驾校办理开班手续,并缴纳剩余全部款项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休息)
★特别提示: 新学驾驶者必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拍照体检(护照,社保卡都不行,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临时身份证)。
外省市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此外上车前必须办理一张两年之内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并且由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网上查询至申请人原籍公安局车管部门,如在原籍未申领过驾驶执照方可上车(查询需要2周左右时间)
3、领取副表 体检过后,学员凭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到身份证所在的地址所属区交警支队领取机动车驾驶员申请表副表.外地学员体检报告、身份证和暂住证,除了可以到暂住证地址所属区交警支队领取外,还可以到莘庄车管所(沁春路179号三号门)指定窗口领取.
4、缴费开班 学员体检通过后在教练的陪同下到驾校办理开班手续,并缴纳剩余全部款项,驾校出具发票给学员。
学员同时将领到交通法规教材,开始准备交规考试。驾校安排责任教练员,可同时上车训练。
5、科目一(交通法规考试) 缴费开班后,学员自习交规,等候考试讯息(讯息上传、下载一般需要1周的时间)到驾校指定理考点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总分100,考试时间45分钟.低于90分即不合格,其中书本里有8题是必对题,必对题中若有任何一题答错即不合格。
(交规考试准备期间,学员已可上车练习.
6、科目二(测方移位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隔四周可参加科目二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一周,出技能证书。技能证书后10个工作日,可以约考科目二,约考之后一周参加考试
7、科目三(1)(场内道路考试) 科目二考试合格,隔四周可参加科目三场内考试.
科目二考试合格后21个工作日,可以约考科目三(场内)考试,约考之后一周参加考试
龙华基地晟豪驾校:科目二考试合格,隔二周可参加科目三(场内)电子考试(路考仪)
8、科目三(2)(场外道路考试) 科目二(场内)考试合格,隔二周可参加科目三(场外)考试科目二(场内)考试合格后5个工作日,可以约考科目三(场外)考试,约考之后一周参加考试.
9、领取驾驶执照 场外道路考试结束后一周内
再补充一些资料,供你参考:
驾驶员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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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应有的驾驶知识和技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照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合格后,再进行后一科目的考试。
第四条 各科目考试内容:
科目一的内容为: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规章;异常气候、复杂道路、危险情况时的安全驾驶知识,简单的伤员急救和危险物品运输知识;所考车辆的总体构造、主要装置的作用,车辆日常检查、保养、使用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
科目二的内容为:在设有障碍的场地驾驶车辆的能力;
科目三的内容为:在实际道路上正确操纵驾驶机动车的能力;遵守交通法规行驶的程度;驾驶姿势及观察、判断、预见能力及综合控制车辆的能力。
第五条 考试应在车辆管理所设定的考场或指定的道路、场所进行。并事先约定考试日期、时间。
第六条 关于考试车辆、场地、道路的规定。
(一)车辆
1.大型客车,车长8米以上,轴距3。
9米以上;
2.大型货车,车长6米以上,轴距3。6米以上;
3.小型汽车,车长3。3米以上,轴距2。3米以上,轮距1。3米以上;
4.二、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档位;
5.拖拉机带挂车;
6.其他考试用车,由省级车辆管理所确定。
有自动变速装置的车辆不得作为考试车辆;考试车辆须悬挂考试车标志。
(二)场地
1.场内地面平坦,坡度小于1%,附着系数大于0。4;
2.桩位、标线准确。
(三)道路
考试路段应有弯道、坡道、交叉路口及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考试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距离不少于5公里,其他车辆的距离不少于3公里。考试两轮摩托车的,可以在考场道路上进行。
第七条 考试方法
(一)科目一采用选择、判断正误的方法,考试时间为45分钟。
(二)科目二采用被考人单独驾驶的方法。
(三)科目三采用考试人员与被考人同乘考试车(两轮车及无法同乘的车辆除外),按照道路考试必考行为用减分法进行评判得分。
被考人在道路考试时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第八条 考试题目由车辆管理所按照下列规定负责出题:
(一)科目一的试卷题量为100题。
题量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考题为70%;安全驾驶、伤员急救和危险物品运输知识的题量为15%;车辆的构造、使用、日常检查、保养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方法等知识的考题为15%。
科目一考试题库全国统一。
(二)科目二按所考车型选定桩考图。桩考图全国统一。
(三)科目三由操纵驾驶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行驶,观察、判断、预防、应变等综合驾驶能力三项内容组成,按不同车型设定必须考核的项目,并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减分标准。
汽车、摩托车的考核项目和减分标准全国统一。
第九条 考试合格标准。
(一)科目一,得分数为总分的90%以上。
(二)科目二,未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2次;
6.熄火
7.脚触地(两轮车)。
(三)科目三100分为满分。合格标准:大型客车90分以上,大型货车80分以上,其他机动车70分以上。
第十条 每个科目考试1次,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
考试结果应当场公布,对科目二或三考试不合格的,应当指出不合格的原因。
第十一条 对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应当场停止该科目考试,并视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考试员资格,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第十三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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