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
2016-12-30 11:18:41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只按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1)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死亡时,死亡保险金的数额一般与保险金额相同,即全额给付。
(2)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一般比死亡保险金复杂。 残疾保险金的数额是由保险金额乘以残疾程度百分率计算的。 残疾程度百分率是人体各个组织永久残缺或各个器官机...[展开]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只按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1)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死亡时,死亡保险金的数额一般与保险金额相同,即全额给付。
(2)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一般比死亡保险金复杂。
残疾保险金的数额是由保险金额乘以残疾程度百分率计算的。 残疾程度百分率是人体各个组织永久残缺或各个器官机能永久丧失对劳动能力影响程度的定量化。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应列举残疾程度百分率,列举的越详细,给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就越明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在使用的残疾程度百分率共把人体分为精神系统、神经系统、视觉、听觉、嗅觉、口腔、胸腹部脏器、躯干、上肢、下肢、泌尿等13个部分,列举了 241 条。 残疾程度百分率最低为5%,最高为100%。
如一名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损失整根拇指,残疾程度百分率为20%,如保险金额
2000元,则最终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为2000 x20% =400元。如果被保险人是因一次伤害多次致残或多次遭受伤害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一次伤害多处伤残。
被保险人因一次伤害造成身体若干部位残疾时,应该首先将各部位的残疾程度百分率相加,求得综合残疾程度百分率,再以保险金额与综合残疾程度百分率的乘积确定最后给付数额。
(2) 多次伤害: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时,保险人对每次意外伤害分别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最后相加,但以保险金额为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