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强行永久安检合理、合法吗
今悉: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北京地铁安检将作为奥运遗产长期使用,将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全线地铁安检的城市。试问:1。这是一件好事,一件光彩的事吗?如国泰民安,需要这样吗?是我们太心虚,还是敌人太强大?哪全国其它城市呢?全国其它城市是不是比北京更安全呢?或者说全国其它城市命没有北京人的高贵吗?3。 为此,北京需要保留临时招收的大量安检人员。这些人是通过合法程序招的吗?谁来支行这个新增安检人员的工资、待遇?广大纳税人吧?4。经过广大纳税人审批和同意了吗?5。全国独家提供安检设备及其维修服务和更新的公司是威视股份,大家知道该公司的总经理是谁吗?6。 广大的纳税人不仅为此付出大量的钱,而且要每天损...全部
今悉: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北京地铁安检将作为奥运遗产长期使用,将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全线地铁安检的城市。试问:1。这是一件好事,一件光彩的事吗?如国泰民安,需要这样吗?是我们太心虚,还是敌人太强大?哪全国其它城市呢?全国其它城市是不是比北京更安全呢?或者说全国其它城市命没有北京人的高贵吗?3。
为此,北京需要保留临时招收的大量安检人员。这些人是通过合法程序招的吗?谁来支行这个新增安检人员的工资、待遇?广大纳税人吧?4。经过广大纳税人审批和同意了吗?5。全国独家提供安检设备及其维修服务和更新的公司是威视股份,大家知道该公司的总经理是谁吗?6。
广大的纳税人不仅为此付出大量的钱,而且要每天损失大量的时间。北京地铁强行永久安检合理、合法吗?谁是真正的受益人群?为什么就没有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的基本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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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属直辖市,当然有地方立法权。
请看立法法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
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
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2、对于北京市的这样一个公告应当是政府的规定,针对是不特定多数人,所以不能提起诉讼。如果因这一规定的实施侵犯了某人的权益,他可提起行政诉讼并对这一规定提起附带性审查。否则,只能按立法法的规定来办了。
请参考条文:
第九十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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