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型微利企业5%优惠问题?我
不可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是两回事。故要认定后不能擅自改变,经税务局审核后才可,两种征收方式一般是一年一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25%,应税所得率按行业划分确定不同所得率。 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全部
不可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是两回事。故要认定后不能擅自改变,经税务局审核后才可,两种征收方式一般是一年一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25%,应税所得率按行业划分确定不同所得率。
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一)预认定
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二)正式认定
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报送资料:
1、小型微利企业(预)认定表。
2、企业职工名册
另:小型微利企业可领购万元版普票。
所以已认定一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不能自行改变(小型微利企业)因为你没认定,而且汇算核定征收是B表,小型微利企业A表。
以我个人意见还是核定征收好,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后仅为 20%,而核定征收后税率还是低,它是25%以后在乘以行业应税所得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