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健品能不能告商家欺诈?
老年人被忽悠消费保健品其实是一些商家的销售手段,这是商家不断通过“洗脑式”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等各种商品,误导老人一步步掉入消费陷阱。
现在很多商家销售手段越来越高明,会融入到广场舞大妈大爷当中和他们迅速的建立感情从而得到销售的目的,那么,作为老年人,最需要的就是子女的关怀和身体的保健,在这种情况就会向其购买商品。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商家确实很聪明,老年人被忽悠消费保健品其实是一些商家的销售手段,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等各种商品,误导老人一步步掉入消费陷阱。
那么商家什么情况才叫做对消费者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民法总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全部
老年人被忽悠消费保健品其实是一些商家的销售手段,这是商家不断通过“洗脑式”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等各种商品,误导老人一步步掉入消费陷阱。
现在很多商家销售手段越来越高明,会融入到广场舞大妈大爷当中和他们迅速的建立感情从而得到销售的目的,那么,作为老年人,最需要的就是子女的关怀和身体的保健,在这种情况就会向其购买商品。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商家确实很聪明,老年人被忽悠消费保健品其实是一些商家的销售手段,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等各种商品,误导老人一步步掉入消费陷阱。
那么商家什么情况才叫做对消费者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民法总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其中“欺诈”行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中规定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由此我们可以解读出要是商家在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最后使欺诈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其为“欺诈”。
一、面对保健品食品的虚假宣传,若是构成欺诈的,应当要求其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价款费用的三倍。同时,如果不良商家明知保健食品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其商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二、对于商家销售的不合格的食品或者涉及欺诈要求承担的刑事责任。
1、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以知道,若是商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可能面临罚款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
2、涉嫌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是不良的商家夸大的宣传商品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有可能受到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惩罚。
有这么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儿育女,勤奋养家,到了老了的时候儿女都去工作各奔前程,只有自己在家里过着不冷不热的生活,偶尔她们也出去跳跳舞蹈,不是因为她们有多么的好学热爱,可能仅仅是想去外面找个聊得来的伴。
有些时候腿酸腰疼,家里医院两头跑,碰到一些热情的小伙子向其就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若是他向其推销伪劣保健品也会毫不犹豫的购买。这就是老年人,这就是老年人的生活,没有子女的陪伴显得孤单,没有充实的生活显得乏味,没有健康的身躯显得羸弱。
他们缺乏一颗睿智理性的大脑去分析那些所谓的保健品是否有用处,是否值得购买,因为年老的他们也会害怕自己逐渐老去,害怕自己给子女带来负担,他们不再像年轻的时候敏锐而强健,作为子女的我们更加要保护他们,绝对不让他们受到保健品的二次伤害!
我们有哪些法律途径去捍卫老年人的权利?
一、面对保健品食品的虚假宣传,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同时,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3倍。
二、认准正规的保健品。在购买时要看清保健食品的特定标识,如“卫食健字号”或“国食健字号”的批准文号和标有“保健食品”的字样。如果你爸爸妈妈在家里有一些没有特定标识的保健品,赶紧给他们清理干净。
三、坚持按需消费。如果你自己给家人买保健品、保健器械的时候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场选购,根据自己或家人的身体状况,按实际需要选购最适合的产品。
四、要及时、依法、主动维权。
消费者无论通过线下线上购买保健食品或保健器械,都要主动向商家主动索取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当发现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时,要及时向行政部门举报。
作为子女,我们有义务赡养父母,但是这种义务不仅仅是发生金钱上的来往,我们更应该“常回家看看”,对于父母来说,“年老无用”不是他们的错,上天给了我们每一个人年老的机会就是为了让他们的子女有一个机会回报父母的恩情,所以“有恩报时须当报”,你的陪伴才能让老人不轻易被不良商家欺骗和忽悠,真正的让他们安享晚年。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