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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有关手帕作为爱情信物的习俗?

有哪些有关手帕作为爱情信物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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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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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区区手帕,即使是丝罗鲛绢所织就,本也不值几个钱。但是,一旦作为信物,在占有者的心目中,其价值之金贵,赛过连城。这就是《尚书大传•大战》中说的“爱 人者,兼其屋上之乌”。
  意思是,爱上了哪个人,就连带地喜爱所有跟他有关系的人和物,甚至连停在恋人房顶上的乌鸦也觉得“鸣声悦耳,形色美丽”。  所以杜甫在《奉赠 射洪李四丈》中写道:“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
  ”所以,唐宋以来的章回小说,如元稹的《莺莺传》、王实甫的《西厢记》、冯梦龙的《三言二拍》、魏秀仁的《花月痕》中更有诸多关于手帕传情的精彩描写。曹雪芹 《红楼梦》第二十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不就是大观园中那个叫“小红”的丫鬟丢失 一块红罗手帕,被小厮贾芸拾到,才使小红惹了一场相思病。
    在许多民族中,手帕作为爱情信物的习俗也是绵绵流传。如广西壮族的三月三歌节有一种娱乐形式叫“拋绣球”。在歌圩前夕,壮族姑娘们,三三两两在一起,赶制五 颜六色的绣球,有方形、圆形、菱形,上端连着一根彩带,下端系着一束一尺多长的 彩丝穗子。
  同时,小伙子们则准备一块手帕,或绣花、或着彩、或四周边缘锁以流苏。  这手帕不是用来拭揩,而是专做信物馈赠。在歌棚或拋绣球的圩场,姑娘趁人不备, 悄悄地将绣球赠给意中人。小伙子如若动心,就报之以手帕,再通过对歌,缔结“同 心”,订下“白头”。
  一块手帕联姻终身。傣族有一首民歌《在酒宴上》:“情哥!你唱调子不要用扇子遮着,好让你的歌一直冲进我的心窝,那块手帕你不要拿出来揩嘴,它会把秘密在大家面前戳破。  ”鲁西北地区农村,更有一种叫做“换手帕”的风俗。
  无论是男女自由恋爱还是经媒人介绍相识,双方都要择定一个好日子,由家人陪同正式相谈一次,叫做“啦对象”。 谈完后,互换手帕。换了手帕,就表示婚姻订下,接着摆上筵席,庆贺一番。如果换 不了手帕,就婚事告吹不欢而散。
  侗族姑娘还在手帕中巧妙地织进爱人的名字,男青年若用一方天女散花图案手帕送给姑娘,借喻于娶了一位下凡的仙女;还有在手帕上绣以鸳鸯,表示永不离分。  20世纪30年代,在结婚仪式上,新郎新娘相互交换礼物。
  双方往往各用一块自己用过的手帕(最好是丝织)包上自己戴的手表,送给对方,寓意“表表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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