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到底限不限载?公交车超载为
香港的公交是不能超载的,满员后可以拒绝乘客。
先从法律上分析我国的情况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明确规定,公交车系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符合“机动车”的属性,而且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就应该由该法调整。 根据交法第四十条、第九十条规定的“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法”,并没有排除城市公交车辆。交法第五十一条还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建设部早在上世纪80年代发布的《城市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及有关规定中曾就公交车在承载人数上有过...全部
香港的公交是不能超载的,满员后可以拒绝乘客。
先从法律上分析我国的情况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明确规定,公交车系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符合“机动车”的属性,而且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就应该由该法调整。
根据交法第四十条、第九十条规定的“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法”,并没有排除城市公交车辆。交法第五十一条还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建设部早在上世纪80年代发布的《城市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及有关规定中曾就公交车在承载人数上有过明文规定,即车内有效站人面积内,每平方米可站立8个人
但根据立法法的规则,交通法位阶显然高于建设部对于公交车承载人数的相关规定。
这也就意味着,公交车超载行驶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论公路客运车辆还是城市公交车都应该受交法约束。
但是对公交超载进行处罚根本不符和中国国情。禁止超载势必要增加公交车的数量,而现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堵车的现象已经十分严重了,如果增加车,而道路状况又没有改善,会使交通更加拥挤,当问及若自己乘坐时因满员而被拒载时,普遍表示要投诉公交司机。
执法的交警普遍表示,处罚超员的公交车面临两难。禁止公交车超员,就必须增加公交车的数量;如果拦下公交车清理超员的乘客,乘客的出行必然要受到影响,如果交警严格执法,按照大多数城市目前的公交运力,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公交车对等车乘客视而不见甩站而过,市民乘车将更加困难。
但是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又不能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视而不见。还有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如果因超载造成车厢内众多人群相互碰撞、挤迫,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等,这样的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同时根据民法规则,公交车属公共服务,是不服拒绝提供服务的,这就反应了我们法律、法规相互“打架”的问题。
根据交法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每1人不小于0。
125平方米。这就是交警部门难处罚,而公交公司理直气壮“超员”的症结所在。所以应该尽快统一相关立法,统一执法的标准,使执法者、公交车运营者“有法可依”。
在现实条件下,公交车超载的问题,应该存在的,交警处罚也不符合我们的国情,但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或相关法律,有限制性对公交超载行为进行限制,等条件成熟慢慢向有些国家或地区一样,严格超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