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是什么?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工作是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 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考核优秀比例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 对违反上述...全部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工作是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
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考核优秀比例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审核备案,落实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请各单位统一使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年度考核结果,相应表格可从系统中直接打印,具体操作请参考《年度考核系统上报操作说明》(附件6)。
1.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7年1月20日前结束,本单位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对未参加考核和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的情况需加以说明)和《2016年度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从系统打印)、《2016年度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从系统打印,请将优秀人员排序在前)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参加考核人员的身份、岗位性质等信息,严禁将不是考核对象的人员列入考核范围。
2.2017年1月26日前,各主管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填写《2016年度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从系统打印),连同年度考核总结材料、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2016年度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一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3.完成审核备案的部门,从备案之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之间,将《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盖章,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1117房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25房间)。
4.2017年2月20日前,各县区将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和《2016年度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