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
2019-05-07 09:59:11
1、办事程序增员、减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手续。2、申办材料(1)增员申办材料1、在办理增员时,用人单位应提供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调令;2、本人十八位身份证,并提供打印的增员表一式二份,办理增员手续应随每月申报缴纳一并进行。 (2)减员...[展开]
1、办事程序增员、减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手续。2、申办材料(1)增员申办材料1、在办理增员时,用人单位应提供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调令;2、本人十八位身份证,并提供打印的增员表一式二份,办理增员手续应随每月申报缴纳一并进行。
(2)减员申办材料在办理减员时,用人单位应按减员原因分别提供被减人员相关资料。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调动)的人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调令);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3、病退、特殊工种退休以及享受伤残抚恤金的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的认定证明;4、死亡人员应提供医疗部门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办减员手续在缴足本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并经社保机构“确认”后,下月申报前给予减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