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理财产品=高利率收益吗?
总结国际国内期货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是国内外理论界的共识。
其一,期货市场是一个无限开放性的市场。
期货市场有卖空机制,是一个合约无限生成的市场,它对任何投资者来讲都是开放的。 也就是说,在价格形成的过程中,不仅有行业保值者参与,而且有无数的投资者参与。只要你对价格变动有预测,都可以入市参与交易。因此,市场形成的价格是民主定价,是全体参与者的共识,谁也无法左右。“在市场上发生作用的力量彼此相等的时候的那个价格和数量水平,就是市场价格均衡。 ”(保罗·A·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10页)
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基本定位是形成价格,而市场均衡价格形成的前提条...全部
总结国际国内期货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是国内外理论界的共识。
其一,期货市场是一个无限开放性的市场。
期货市场有卖空机制,是一个合约无限生成的市场,它对任何投资者来讲都是开放的。
也就是说,在价格形成的过程中,不仅有行业保值者参与,而且有无数的投资者参与。只要你对价格变动有预测,都可以入市参与交易。因此,市场形成的价格是民主定价,是全体参与者的共识,谁也无法左右。“在市场上发生作用的力量彼此相等的时候的那个价格和数量水平,就是市场价格均衡。
”(保罗·A·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10页)
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基本定位是形成价格,而市场均衡价格形成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完全竞争,即不存在垄断力量的干扰,也就是市场是开放性的。”我们的供给和需求曲线仅仅适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有组织的交易所拍卖某种标准化的商品如小麦,并且记载下许多买者和卖者的交易。”(《经济学》120页)。期货市场有一个独特的合约自动生成即有买者就会有卖者的机制,使所有的买卖过程都是完全竞争的,谁也垄断不了。
那么,在期货价格形成的过程中存在不存在大户操纵市场的现实?实际上,期货市场自身运行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出现市场操纵行为。因为期货市场是无限性的,任何大户都是相对的。进来一个大户可能会瞬间影响价格,若价格不合乎供求规律,马上会有更多的大户进场交易,以矫正价格,获取利润。
所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的情况看,期货市场不同于股市,由于合约自动生成,市场是无限的、开放的,理论上不可能有大户操纵市场成功的可能性,实践中也无案例。因此,若想让期货市场正常发挥其功能,不能违背期货市场无限开放性的特点,不能限制交易者进入,不能给自由的资金进入设置障碍。
其二,期货市场是一个实行“三公”原则的公共市场。
期货市场形成价格之所以是贸易和金融交易的基准价,是因为它实行“三公”原则,即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任何价格与之形成的价格相比,都不具有权威性。
真正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条件之一是不存在非市场的力量来扭曲价格,影响价格形成。如在战时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战争而配置资源,不考虑供求关系,而实行统治价格,不存在交易双方的“三公”问题,是一种强制行为。
而在和平时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公”原则是形成真正反映供求关系价格的保证。
期货市场的交易有公开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保证了市场是透明性的市场。在一个公开性的市场里,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的,经济、政策信息包括一些交易、交割、持仓信息都是公开的,市场的信息公开性使内幕交易不可能存在。
交易者没有进入市场之前对于供求信息、市场信息、交易规则都是均衡占有的,没有信息特殊占有者,唯一不同的就是对未来走势的判断,因而形成了多空双方的交易。
在市场公开的条件下,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公平竞争。
所谓公平竞争,指交易者都遵守公共约定的法规进行公平交易,谁也不存在特权。在交易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市场盈亏是不同的,即正确地认识了市场供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者获利,反之则亏损。从目前的情况看,期货市场是一个人类社会迄今以来最为公平竞争的场所。
期货市场的公正性是指在期货市场交易双方都依照法规进行交易,其交易结果具有公正性。因为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同,期货市场任何时期都具有多空双方,交易立场是时刻对立的。因此,所有的法规都应该是具有公正性,所有的监督和自律都是公正的,否则,便没有交易的另外一方,形不成市场。
实行“三公”原则的市场决不能有非市场的力量介入,假如交易规则不公正、市场存在行政力量干预,都会影响期货市场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教训是由于行政力量介入市场,期货交易所规则朝令夕改,使期货市场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其三,期货市场是一个层层分散风险的市场。
期货市场的另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化解和分散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风险,给企业一个回避风险的理财工具,确保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从企业的角度讲,可以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将风险转移出去,避免价格变动给企业经营带来冲击。
与此同时,市场上有大量的投机者,通过价格变动的预测来获利,他们通过承担风险来获取价差利润。这种交易风险和收获是相对称的,因此,投机交易者是有风险的。
期货市场的高风险性源于其保证金交易,即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市场。
因为市场的参与者多空双方的交易不同于现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用5%的资金进行100%贸易的交易。保证金有杠杆作用,投机者通过交纳初始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进行交易,由于价格每日都有波动,所以每日都有市场盈亏。
在一些特殊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市场诸方面出现突发因素,会使价格变动幅度过大,使一方投资者出现较大亏损,甚至破产,如巴林银行事件、住友事件等等。这些事件出现后,一定要有机构承担亏损,否则市场就难以正常运行。
既然期货市场的投资者进行的是高风险的投资,对投资者个体而言,风险是经常出现的。为了确保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发挥其分散、化解风险的功能,期货市场的架构是一个金字塔型,在保证金的结算制度方面实行每日结算制。
市场的金字塔构造形成了层层分散风险的机制。期货市场分成若干个层次,层次越多,分散风险的功能越强。如同汽车的减震器一样,汽车只要上路就肯定会颠簸,但有了减震器,颠簸的程度就会降低。以美国的市场为例,交易所对会员结算,只承受其风险,会员经纪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结算,分支结构对客户结算,还有一些介绍经纪商,分成了若干层次,而每一个层次都把下一个层次变成一个客户控制风险。
因此,很难有风险传递到交易所这个层次,只要交易所没有结算风险,市场就能正常运行。
保证金制度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市场风险消化的关键。期货市场每日结算、清算盈亏,有亏损者第二天开市前要追加保证金,否则期货公司按规定予以强制平仓,这样,每天都不积累风险。
层层管理风险的主要依据便是每一层次对下一个层次清算,及时化解、处理。因此,每日的盈亏都将每日价格波动的风险化解了,不会形成系统性的风险。
其四,期货市场是一个权责对称的市场。
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着自我发展动力的市场,它不断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这种自我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它各个主体行为的权责对应性,而权力和责任是对称的、平衡的,否则,其发展将是失衡的。
期货市场的主体主要有市场参与者、经纪机构、交易所、自律机构和行政监管者。
市场参与者是市场的基础,是市场发展最基本的动力。
市场参与者无论是保值者还是投资者,都是风险与收益对称的,谁都没有特权。保值者在市场上若方向相背也照样亏损,只不过现货盈利可以相抵而已。投机者更是如此,冒多大风险,与之对应的是收益。所谓期货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是指投机者为了获利而进行交易而承受风险的过程。
若市场上出现了个别投资者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状况,市场就难以正常运行了。
期货经纪机构的收益是手续费、结算收益、基金发行、融资收益等服务型收入,与此相对应的是服务型支出,因此无力承担市场盈亏的风险。
但是在实践中,在市场价格出现单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时候,客户存在穿仓问题,期货经纪机构只好被动承担风险,层层消化风险。因此,在期货市场的整个服务收入中,应根据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将大部分分配给期货经纪机构。
从美国的情况看,普通的手续费收入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会员是1:12左右的关系,即经纪公司是交易所每笔交易收入的10—20倍左右,并且区分批发和零售,有的公司终端收费是交易所的50—60倍。
国际上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或公司制。
但无论实行什么体制,都是会员自我监管的一个机构。会员制的交易所不盈利,受会员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约束,每年达到收支平衡。公司制也是年终分红给股东会员,性质是一样的。由于交易所主要是组织交易,如果不发生整个社会金融体系崩溃之类的事件就不会出现财政问题,可以基本上不承担风险,因而其收入与维护交易所正常运营的支出相符即可。
自律机构的健全和发挥作用是期货市场的一个特色。由于该行业有严格的自律,其行为才会有信誉,市场才会不断壮大发展。历史证明,什么时候行业自律越完善,其行业发展速度就越快。行业自律机构是一个全行业的服务机构,与市场风险无关,因此,各国都是根据其预算收入从每笔交易中提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行业自律和行业拓展。
行业自律机构是彻底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承担任何市场变动的风险。
国家的行政监管机构是立法、监管市场的机构,它要行使监管、执法的职能。该机构是一个国家职能机构,其经费来源于财政。
其五,市场参与者的普遍化和结构合理化。
期货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无限开放的市场,其参与者必须普遍化。参与者越是普遍,市场的流动性越高,竞争性就越强,价格就越有代表性,其功能越能发挥得好。从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看,当市场参与者仅限于行业参与者和相关投资者参与,没有达到社会化的程度的时期,期货市场的作用范围仅限于该行业,并不是社会化的市场。
只有当全社会投资者普遍参与的时候,才是全社会认可的市场,其发现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因此,任何限制市场参与者的规则都是不合乎其运行要求的。
那么,是否对任何投资者来讲都可以任意参与市场,有没有市场参与者是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呢?一般来讲,所有的垄断权势部门不能进入市场。
所谓垄断者如国家行政机构,没有成本概念,不是一个正常的经营者,若进入期市,将会扭曲价格,成为最大的市场操纵者。如据2004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报》毕胜先生的文章中所讲,某机构有色金属的轮库,2003年9月,通过某期货公司的席位抛出10万吨国储铜,价格每吨1。
8万元左右,使市场一度出现了恐慌,价格下滑,许多商家停止了在国外采购而买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到了2004年11月,市场铜价达到每吨3万元以上之时,市场纷纷传言该机构从上海期货交易所接铜补库,仅该期货公司的席位上就有头寸近4万吨。
因此,LME铜价居高不下,创出历史新高,中国每月的进口应该每吨多付出几百美元。有关机构利用轮库这一权力,不仅使国内市场价格严重扭曲,而且使全国铜进口多付出了上亿美元的成本。像这样的行为是应该严格禁止的,否则市场无法正常运行。
期货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应该合理化,即既有行业参与者,又有非行业的投资者。而在投资者当中,既有中小散户,也应该有机构大户,他们各有优势,共同作用,才能保证价格形成的合理性。
行业参与者大多是套期保值者,代表行业对该产品供求的预测。
中小投资者代表社会各个方面对该商品价格走势的看法,他们参与市场是市场价格形成中不可缺少的力量,也使得市场有流动性。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还很少,没有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但在国外,却占市场参与者投资比重的大部分。
机构投资者资金实力雄厚,有专业人才研究和操作,分析预测能力较强,可以进行中长期交易,一般进行商品价格周期投资、根据价格周期变动进行中长期投资,是市场的稳健投资者,他们的参与有利于价格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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