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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办公用品,广告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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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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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如果企业购入办公用品,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政法规规定,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其次,广告费是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所以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是所得税法规定有个在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标准,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一个是办公用品得到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问题;另一个是广告费所得税前的扣除标准,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税务部门要进行纳税调整的。  所以下面我要回答的是广告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一条对广告费税前扣除规定了条件限制。    照此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
  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除了上述一般性规定外,为适应特殊行业或企业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行业或企业的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做了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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